南丰县盱江悬索桥验收工作,由抚州地区建设局、县计委、县科委、县经委、县建设局、县水电局、县交通局、县公路段、县设计室、县质量监督站、县园林管理所、县外协办等12个单位共17人组成验收委员会。以地区建设局局长宋和铭为主任委员,于1987年1月21日进行了一天的内外作业验收,取得了一致的意见,通过了《验收鉴定书》。
南丰盱江悬索桥是按计算荷载汽车-10,验收荷载为履带-50设计的单行车道。采用钢桁架为稳定构件,锚锭为重力式钢筋混凝土承托梁、墩。引桥分别为梁板式和双曲桥组成。设计合理,桥型壮观优美。该桥于1984年9月动工,1986年12月竣工。整个工程施工精心,质量良好。主体结构的沉井,塔架的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主索及吊索与套筒的联结锚固通过试验,其安全度符合设计要求。三个月来,经过人群和车辆的通行试用表明:强度、刚度、稳定性能符合设计要求。
验收委员会认为:南丰县旴江悬索桥投资少,效益好,人民满意,同意予以验收,交付使用。
验收委员会分组对悬索桥质量和技术问题提出了建议(见附件,略)。
验收委员会认为: 1.悬索桥交付使用后,要继续加强观测,注意掌握桥的各部位变化情况。
2.加强悬索使用管理,禁止车辆会车、紧急刹车;要限速行驶,不准人群齐步通过。
3.加强维护工作,搞好经常性的维护。
4.建议由园林管理所负责管理。
5.建议南岸桥头弯道要加大,并逐步美化桥头。
6.悬索桥验收,原始记录、竣工图应整理补全,予以存档。
(附件参加验收人员名单:略) 1987年1月21日录自:南丰县档案馆文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