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从农历十二月下旬起即进入过年准备阶段,家家掸尘,擦洗家俱,张贴春联,操办年货,二十三日夜祭送灶神,二十五日过小年,二十九或三十为除夕,是夜合家团聚吃年饭、放爆竹,点岁火,关“财门”后通宵守岁。初一早晨燃放鞭炮开“财门”,早餐作兴素食,以图吉净,然后邻里亲友相互拜年,互道“恭喜发财”、“事事如意”、“添福添寿”等一类吉祥话,小辈对长辈拜年,得给孩童婴儿赏赐“压岁钱”。建国后,这个传统节日仍然保存,习俗相沿。法定假日三天,机关单位举行“团拜”,组织各种文娱活动,组成慰问团向烈军属、敬老院老人和离、退休干部拜年以及开展拥军优属等活动,充满节日气氛。
立春为一年二十四节气之始,有“新春大似年”之说,迄今仍以小白菜作春菜,并按时燃放爆竹迎春接福。
元宵俗称“过上元”,食汤圆、办家筵、看龙灯,孩童玩龙头、兔子、飞机灯;城乡各处,夜间灯火辉煌,锣鼓声声,鞭炮此起彼伏,人们情趣盎然,古有“除夕晚上的火,元宵夜间的灯”之说,俗称“闹元宵”。
春社立春后第五个戊日为春社,是旧时祭社神日子,传说社公是主持一方风调雨顺、人畜平安的土地神。农家纷纷采摘鼠曲草(俗称禳供草)捣烂后掺入米粉中,制作禳供糍,供奉土地神。民国后,社祭活动渐废,然做禳公糍的习俗,仍沿袭至今。
清明古来民间有清明期间(前三后四),“具牲醴,展墓祭,复土除草,挂纸钱插柳,族众醵钱聚族为会,祀庙社、家祠”的传统习俗。至民国中期仍有于清明、冬至日聚族为会祭祖祠,在族祠内大摆筵席,族众群相宴饮,统称“食祠堂”。建国后,清明扫墓、踏青的传统习俗不衰,并赋予新内容,组织青少年祭扫革命烈士陵园,瞻仰革命遗址,进行革命传统教育,举行春游和开展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活动等。
浴佛节农历四月初八相传为佛祖生日,俗称浴佛节。民间妇女普遍作乌桐饭供佛,家家作乌米糕,扬尘打扫卫生,流伟“四月八,食块铁,食了鸟米糕,神鬼见了愁”、“佛生四月八,扬尘嫁瓦辣(泛指害虫),嫁到深山去,永远不回还”等谚语歌谣,古时有“买生放生”以体现佛道“好生之德”之善举。
端午农历五月初五为端午节,户户贴门符,悬艾蒿,挂菖蒲,室内洒雄黄酒,以驱蚊灭瘴,小孩佩彩色香袋和蛋袋,家家裹粽子,吃包子,向长辈送节礼。县城及盱江沿岸附近郊区盛行龙舟竞赛活动,热闹非常。
中元农历七月十五为中元节(叫过七月半),又称“鬼节”。节日食蒸糍,办家宴;早日夜晚,焚纸钱祭家祖,节日傍晚焚纸钱施舍孤魂野鬼。
中秋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是民间一大传统节日。节日里,家人团聚会餐,亲属好友间均相互馈赠礼物,晚上备月饼、瓜果等赏月。旧时许多青少年喜在节日里放风筝,节日晚上有烧瓦子塔焰火和请桌子神、笤帚神、牛仔神等游戏,建国后已少见。
重阳农历九月初九为重阳节,又称“重九节”。重九登高,是县城郊区人们的传统习俗;乡间则以蒸米糕、酿米酒欢度重阳。古代登高活动,在县城河东南山,自清末始移至琴台门外乌石冈一独自拔高的红石山上(现建有自来水塔),因而得名登高山。节日里,人们在酒宴后扶老携幼、陪客伴友云集山巅,有的带些桔、柚之类果物向下抛掷,任人追逐捡拾,热闹非凡。该山现已划为居民住宅建设区,登高之习俗亦已消失。
冬至节目前后,人们纷纷上坟培土复盖祖墓。此时,民间有家酿冬酒、腌制肉禽以备来春食用的传统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