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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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90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环境卫生
分类号: R211
页数: 1
摘要: 建国初,县卫生院设清道员6人,打扫县城街道。1962年5月改归城关镇管理。1969年2月机构撤销,人员下放,由街道居民委员会派人打扫。1972年,恢复清扫组,归县卫生防疫站管辖。1973年11月1日,改为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划归城关镇管理,有职工13人,1987年底,增至30人。事后,县除害灭病指挥部发动群众进行南丰建县以来最彻底的清沟活动,清理城内大小下水道18条,计8000余米。1962年6月6日,城关镇人民委员会制订了《南丰县城关镇除害讲卫生管理规定》11条,巩固除害灭病成果。1987年起,南丰连续3年被评为抚州地区城镇卫生先进单位。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环境卫生

内容

城镇环卫环境卫生管理所建国初,县卫生院设清道员6人,打扫县城街道。1956年,成立清扫组,有清道员和清毒员10人,后改称街道卫生管理所。1962年5月改归城关镇管理。1969年2月机构撤销,人员下放,由街道居民委员会派人打扫。1972年,恢复清扫组,归县卫生防疫站管辖。1973年11月1日,改为城关镇环境卫生管理所,划归城关镇管理,有职工13人,1987年底,增至30人。
  环卫管理1958年以来,机关单位、居民小组、城镇住户,分别订立爱国卫生公约,坚持每天一小扫、周末一大扫、月检查、季突击、年终总评的卫生制度。在1958年除害灭病高潮中,县卫生局长康锡久,带领专业人员提着马灯、电筒,亲自钻进下水道,察勘全城排污设施。事后,县除害灭病指挥部发动群众进行南丰建县以来最彻底的清沟活动,清理城内大小下水道18条,计8000余米。是年,南门旅社、人民银行南丰支行、县粮食局等5个单位,评为抚州专区卫生先进单位;谭志仙等8户居民获全区卫生光荣户称号。1962年6月6日,城关镇人民委员会制订了《南丰县城关镇除害讲卫生管理规定》11条,巩固除害灭病成果。
  “文化大革命”期间,城镇环境卫生质量及公民的公共卫生道德水准有所下降,一些疾病的发病率回升,早已绝迹的疥疮、头虱又见蔓延。环境污染现象也时有发生。
  1980年以来,县城大街小巷先后铺上水泥路面,疏浚所有下水道,购置0.75吨机动垃圾清运车2辆和机动洒水车1辆,添置垃圾箱(窖)89个,水泥果壳箱30只,在大坪嵊设置垃圾处理场1座,占地1.8万平方米,填平城区污水塘6000余平方米。1982年8月13日,县人大常委会制订《南丰县城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并从公安、卫生、交通、工商、琴城镇抽调人员,组织执勤小组上街检查,督促执行。1987年4月1日起,对琴城镇71家公共场所,按国务院颁发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使环境卫生由行政管理转入法制管理。1987年起,南丰连续3年被评为抚州地区城镇卫生先进单位。
  水、粪管理 1952~1966年,县城89口水井,夏季每天早晚用漂白粉消毒1次。1967~1971年,水井、厕所消毒工作受动乱影响,一度停顿。1972年起,恢复井水、厕所消毒制。县城55口水井,每年饮水消毒的受益人口3万余人。1974年全县改建水井150口,到1976年有水井1234口。1978年全县又新增水井112口。1979年兴建自来水厂,次年正式供水。1982年县财政每年从水利经费中划出1万元,支持农村改水。至1987年,兴建农村简易自来水36座,建机压水井402口,受益人数近5万人。县自来水厂日供水量为6000吨,解决了工业及生活用水。
  1952年后,城乡露天粪缸逐步改为公共厕所,粪池加盖。每隔3天喷洒1次药水杀蛆。厕所内用六六六粉或石灰消毒。1958年,全县基本上做到“四化”、“四好”(厕所公共化、人畜分居及畜栏集体化、沟道平整化、垃圾处理经常化;管好厕所、管好畜栏、管好垃圾、管好积水)。1974年全县改建厕所214座、畜栏154间。1976年建化粪池671个,公共厕所1451座,猪牛栏1034间。洽湾乡下井的县园艺场建中型沼气池1座。城郊公社大堡生产队建家庭小型沼气池38座,解决了粪便处理及照明能源。1978年,新建厕所86座,新建改建牛栏38栋124间、猪栏72栋247间。1982年8月,对县城46座公共厕所进行拆迁、改建、修整,改善了县城公共卫生。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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