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教育设施与教学设备解放前,南丰初中仅有1栋砖木结构、上下4个教室夹着2间教职工办公兼休息室的校舍;除简师附小(原县立中心小学)和私立新民小学有较象样的教室与活动场地外,其余各级小学校,大都设在祠堂、庙宇或破旧的大堂屋中,教学设备缺少,很多保国民学校还要学生自带课桌凳上课。
建国后,各级人民政府与农民协会,首先从土改斗争胜利果实中拿出部分财物,用来筹建学校、置办教学设备。
1954年,各级学校贯彻以教育为主、教学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提倡直观教学,开展课外学习小组和自制直观教具与工艺、种植、饲养勤工俭学等活动。南丰中学自制教具和理化仪器300多件,其中100多件被选为省科技展览馆展品,地理模型《祖国宝岛——台湾》被选送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作品展,分别获省、全国青少年科技作品一、二等奖。
20世纪80年代,县教育局设立仪器站,具体负责教具的调拨转发工作。1985年以来,各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勤工俭学劳动基地共计2000余亩,种有桔树2.4万棵,总收入达120万元,用于改善办学条件46.3万元。省、地区为中小学校增拨价值6万元的现代化教学设备。
1978年以来,全县新建校舍7.4万平方米;原有校舍大都维修一新,基本上消灭了危房;各中学和城镇完小、部分乡(镇)完小,基本上实现“教学行政用房、生活用房、卫生设施、运动场地、围墙校门、道路绿化”六配套,其它各级小学,均有教室、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和体育活动场地。各个中学均有图书资料馆(室),有可供分组进行试验的教学仪器和分组开展活动的文体器材,以及初步进行电化教学的设备;完小或中心小学均有配套较齐全的教具和课外活动的设施;乡村小学均配备必要的教学挂图、直观性教具和简单的文体活动设备,以及一定数量的课外读物。
表26—10 1987年各级中小学及幼儿园校舍情况一览第二节学制变革与教研活动学制变革清末,废科举,办新学。光绪廾八年(1902)颁布“壬寅学制”(钦定学堂章程)未及实行;次年再颁布“癸卯学制”(奏定学堂章程),规定初等小学学制五年、高等小学四年、中等教育五年。
民国初颁发“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初小学制为四年、高小学制为三年、中学学制为四年。11年(1922)改行“壬戌学制”,小学实施四二制(初小四年,高小二年),中学实施三三制(初中三年,高中三年)。34年,各国民学校按教育部规定:初小设团体训练、国语、算术、音乐、体育、公民、历史、地理、自然、图画、劳作等11科,每周课时:初小一、二年级22,初小三、四年级29~30,高小五、六年级32~36;县立初中设公民、国文、数学、物理、化学、博物、英语、卫生、历史、地理、工艺、音乐、童训等13科,每周授课32~34课时。
建国后初期沿旧制。1959年开始试行小学五年一贯制,1969年试行中学二二制,1979年又试行中小学十年一贯制(小学五年、初中三年、高中二年)。1981年,全面实行小学五年一贯制,中学恢复三三制。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学校搞开门办学,正常的教学秩序、教育制度受到严重的干扰和破坏。1977年,各级学校实行部颁的各科教学大纲;1979年实施教学计划,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开展正常教学活动。
教研活动自建国以来,探索、研究、改进教学方法的教学研究活动,一直是各级学校教育工作中一项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1952年,开始推广苏联的5个环节教学法。1958年,各级学校组织教师学习、领会、运用毛泽东提倡的《十大教学法》,加强“双基”(基础知识与基本训练)教学的研讨活动,使课堂教学做到“精讲多练、讲练结合”。县成立教学研究室,负责辅导各级学校的教研工作。1985年县教研室由5人增加到11人,分别设立中小学各学科中心教研组;各级学校相应地建立学科或综合教研组。
1980年以来,在重点改革试验的基础上,开展电化教学、开辟第二课堂、推广北京景山小学数学教学经验和开展“集中识字”、“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等实验。南丰一中初中语文“三六九”教学法的实验,受到重视与好评;家庭物理小实验,在省内产生一定影响。1987年,全县已有13个试验班学生毕业,正在进行的教改试验19个,重点改革项目3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