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博物管理与普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7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文博物管理与普查
分类号: K928.7
页数: 2
摘要: 南丰古迹胜地,据民国《南丰县志》载,有古遣址2处,名山6处,岩石10处,潭、泉、池6处,学会、山房12处,旧宅、居7处,庄、村7处,堂、轩、楼、斋30处,亭、园32处,古墓90处,其他胜迹20处。但年代久远,多有毁坏。建国后,文博工作为文化馆工作之一部。1983年9月27日省人民政府再次宣布南丰白舍古瓷窑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然石窟雕像已毁,未列入。1983年10月6日,县人民政府公布,1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前后,南丰一些不法分子与外地走私罪犯勾结,大肆挖掘县内古墓。共破获盗墓、走私文物集团3个,零散罪犯120余人,拘留审查24人。共缴回文物1000余件,贵重文物300余件。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文博物管理

内容

南丰古迹胜地,据民国《南丰县志》载,有古遣址2处,名山6处,岩石10处,潭、泉、池6处,学会、山房12处,旧宅、居7处,庄、村7处,堂、轩、楼、斋30处,亭、园32处,古墓90处,其他胜迹20处。但年代久远,多有毁坏。建国后,文博工作为文化馆工作之一部。1957年8月,南丰金鱼潭宋代石窟雕像、白舍宋代古瓷窑址列入江西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983年9月27日省人民政府再次宣布南丰白舍古瓷窑址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然石窟雕像已毁,未列入。
  1982年6月28日,县人民政府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成立文物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有一定文物知识的中、小学教师52人,组成各公社文物普查分队,开展文物普查。
  普查办公室编印“县文物线索分布”、“中国历代公元对照表”分发给队员;张贴“保护文物宣传挂图”560份;举办出土文物展览。县文物普查队于1982年7月下旬,分16个分队下到15个公社和城关镇,查遍了177个大队,召开各种会议168次,参加活动2200人次。普查工作于5月完成,采集征求文物85件,拍摄照片50张,整理资料21件,绘图27张,新发现革命遗址、文物及古遗址、古建筑等92处(件),其中有历史研究价值的文物、遗址46处。1983年10月6日,县人民政府公布,17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1984年,文博工作由文化馆分出,单独设立县博物馆,统一管理文博工作。工作人员3人,1987年增至8人。
  1983年前后,南丰一些不法分子与外地走私罪犯勾结,大肆挖掘县内古墓。据不完全统计,约102处。1984年开始,县博物馆配合公安、司法等单位对盗墓及文物走私予以严厉打击。共破获盗墓、走私文物集团3个,零散罪犯120余人,拘留审查24人。共缴回文物1000余件,贵重文物300余件。其中玉璧、水晶环、北宋白舍窑影青瓷碗等曾送北京历史博物馆参加“全国打击盗掘、走私文物成果展览”。
  表25—7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览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