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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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664
颗粒名称: 城镇住宅
分类号: C913.3
页数: 1
摘要: 建国前,城镇普通居民,只有少数人家有些简陋破旧、低矮潮湿的平房,大多数人家靠租房安身栖息。抗日战争时期,外地逃难来南丰的人口剧增,住房紧张状况更为严重,一时大兴竹筋泥壁、茅棚陋舍成为缓解住旁紧张的捷径。建国后,人民政府没收了反革命分子、恶霸地主的房产以及祠堂、会馆、庙宇共计84处,将其中的一部分分给了无房户或缺房户,城镇居民住房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此外私人民房建筑发展亦异常迅速。据1985年房屋普查统计与估测,建国以来,更新改造的私房面积达3.5万平方米,新建住房面积约7万平方米。至1987年止,县城实有人口33573人,住房面积共约32.86万平方米,平均每人有住房9.79平方米,与建国初期相比人均面积增加6平方余米。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城镇住宅

内容

建国前,城镇普通居民,只有少数人家有些简陋破旧、低矮潮湿的平房,大多数人家靠租房安身栖息。抗日战争时期,外地逃难来南丰的人口剧增,住房紧张状况更为严重,一时大兴竹筋泥壁、茅棚陋舍成为缓解住旁紧张的捷径。
  建国后,人民政府没收了反革命分子、恶霸地主的房产以及祠堂、会馆、庙宇共计84处,将其中的一部分分给了无房户或缺房户,城镇居民住房紧张的状况有所缓解。据1950年的统计资料,县城人口约1.2万人,有房屋面积7.68万平方米(其中有一半是机关用房),实际人均住房面积为3.6平方米左右。
  1955年,县私房改造工作委员会成立后,接管一批无主无契和自愿献公的房屋26栋计176间,面积26240平方米,经维修改装后,安排住户48户376人。
  1962年,房管部门成立后又接管公产房250栋629间,面积22000余平方米。同时还维修和新建一些简易平房。
  20世纪70年代,一些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和学校,采取自筹资金、国家投资与财政拨款等多种办法兴建干部职工集体宿舍,或单元式2~3室1厅的楼房住宅,约计4万余平方米。
  80年代,住宅楼房的建筑迅速形成高潮,一栋栋多单元2~3室1厅或4室1厅的住宅高楼拔地而起,大街小巷、桔林深处比比皆是。据统计,1980~1987年,各机关单位、学校厂(场)新建住宅建筑面积达14.7万余平方米,还有县房管部门新建的普通民房6100余平方米。此外私人民房建筑发展亦异常迅速。据1985年房屋普查统计与估测,建国以来,更新改造的私房面积达3.5万平方米,新建住房面积约7万平方米。至1987年止,县城实有人口33573人,住房面积共约32.86万平方米,平均每人有住房9.79平方米,与建国初期相比人均面积增加6平方余米。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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