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城镇居民饮食多为粗茶淡饭、青菜萝卜,荤食很少。早上,腌菜、萝卜干等下泡饭,少数经济条件稍好的人家上馆或到摊点吃水粉、豆浆、油条或其他面点。不少贫困人家则一日两餐不离稀,极少见到肉食。
建国后,城镇居民的食粮有了保障。1953年开始,国家对城镇居民实行粮油定量供应,只是在1960~1962年三年困难时期,城镇居民的粮油供应标准稍有减少。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城镇居民的饮食发生转折性变化,消费水平迅速提高。食品消费由粗糙转向精优,由单一转向多样,由填饱肚皮转向讲究营养;烹调追求方便、快速,饮食要求色香味俱佳;选购食品更加讲究,猪肉要吃瘦,水产品要鲜活,营养品要优质高档低脂肪。1987年,全县共销售猪30739万头、牛205头、水产品55.45万公斤、鲜蛋15.54万公斤、食糖413.73万公斤、酒428.73万公斤、卷烟70.37万条。按人均消费量,同1978年相比,猪肉增长1.36倍,水产品增长7.45倍,食糖增长8.89倍,酒增长13.91倍,卷烟增长1.02倍。
此外,营养类食品、保健类食品、方便型食品、儿童食品等亦畅销不衰;大街小巷,清汤、水粉、发糕、米糰、油条、豆浆、冷饮、雪糕、冰淇淋等比比皆是。除一日三餐之外,人们还在上班前后,茶余饭后,文体娱乐活动之后常到茶楼酒店、摊点餐馆品味各种美酒佳肴。
与此同时,城镇居民的粮食消费量却普遍下降,1985年同1981年比较,人均口粮消费量由144.5公斤减少到124.25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