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环境监测南丰虽是一个农业县,但环境污染比较严重。1985年,抚州地区环境监测站对县内大气、水、噪声进行全面监测,发现南丰酸雨严重,PH值为3.8。南丰共有生产和生活锅炉30余台,每年燃煤量为6000余吨,向空间排放二氧化硫为192吨,废气4884万标立方米,废水排放为172万吨,废水中有害物质COD为248.08吨,BoD5为35.51吨,城市生活垃圾l万吨左右,城市噪声为70分贝。农业污染主要由于大量使用农药、化肥所造成,加上过量砍伐森林而造成气候失调,水土流失达65.6万亩。乡镇工业现无环境保护设施,严重污染了水源和大气层。
工业污染 1985年,抽查县内全民企业9个,集体企业5个,受调查单位废水排放量为32.3万吨。县罐头酿酒厂、蜜桔加工厂、针织厂三个厂,年用水量为54.95万吨,用电210.54万度,耗柴油2300吨,耗煤2830吨,三厂每年排废气2304万标立方米,二氧化硫80.56吨,氧化碳16吨,烟尘174.8吨,氮氧化物24.5吨,固体废碴物725吨,废水有害物质如CoD为46.8吨,BoD5为6.7吨,悬浮物为1.5吨,这些废水、废气、废渣未经任何处理,有害物质直接流入盱江,受污染面积达2平方公里。
农业污染自20世纪60年代起,农药、化肥开始大量使用。仅1985年耗氮肥11229吨,磷肥4450吨,钾肥866吨,复合肥1112吨,农药耗量总值85.11万元,这些化肥、农药化学成份稳定,在阳光、雨水、高温等条件下可以长期停留在大气、水域、土壤和植物表体内,如有机氮、有机磷、笨化物,在使用过程中有一部分随大气流动而污染环境,还有一部分残留在禽畜的乳、肉、蛋中和被人仍利用部分的果实中。
交通运输污染县内交通主要是公路,汽车运输为主,加上境内路面等级低,每逢晴天或风天,飞沙如雾,各种车辆废气排收量大,全县每小时车辆流动量126辆,排放一氧化碳Co为3.78吨,碳氧化合物为0.126吨,碳氢化合物0.37吨,这些物质毒性高,对人体威胁很大。
医疗卫生污染经测定,县内卫生机构月排污水3165吨,其污水有各种病原体,成份复杂,生物性污染严重。在医疗、消毒、化验过程中,排放污水还有一定氯、酚放射性物质。
城镇生活污染琴城镇日用水量为2848吨,生活用水每天排放量为2215吨,活水中的BoD50.05~0.1公斤/人日、CoDO.06~0.12公斤/人日1,这些有害物质均由下水道排入盱江。生活垃圾全城日均排放31吨,除部分作果园、菜园肥料外,其余的由环卫部门拉至距县城1.5公里的地方堆收,但由于设备较差,有时天下雨随雨水又流入盱江。
南丰环境监测工作,起步于1980年2月。是时县基本建设局面临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排放量日益增加、城镇垃圾增多、农药化肥施用量大幅增长等情况,将环境保护提上议事日程。1987年,成立县环境监测站,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购置环境监测车和检测分析酸度、光度、声级、电热、恒温等仪器设备,以加强对城镇水、气、嗓音等监测工作。
第二节污染防治建国前,除警察机关向商店住户摊款派几名清道夫打扫街道外,并无其他卫生工作。
建国初,城镇环境卫生,由城关镇接管,每月发给清洁工工资,清洁工用独轮车打扫垃圾。1952年,成立县防疫委员会,具体负责城镇环保、排污、防疫管理;各区乡相应成立防疫站(组)。1954年,县防疫委员会改为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机构改为县防疫站,各区乡防疫站亦同时成立爱国卫生运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环保工作。1956年,县防疫站建立专职环保小组,山清道员、消毒员共10人组成,以加强对城镇垃圾、厕所粪便的清理和居民生活用水的消毒工作。1958年县防疫站改为城镇街道卫生管理所。1960年5月,卫生管理所改属县卫生行政部门领导。1969年2月卫生管理所撤销,街道卫生改由各居民委员会派人清扫。
1972年7月,重新成立县防疫站,专职卫生人员也增加到13人。1973年11月成立环境卫生管理所,有环卫工23人,随后增至30人,由县城建部门负责。1980年2月,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设环境保护股,协同县“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琴城镇人民政府齐抓共管,制定6条环保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和科学知识;运用经济和法制手段,强化环境卫生;加强工业“三废”的处理与综合利用;改善交通秩序,限制市区车流量;大力提倡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合理使用化肥;不断开展群众性的植树造林、种花种草活动,极大限度地防治或减少水体、大气、土地的污染。
经过几年来对“脏、乱、差”的综合治理,自然环境大大改观。1987年时,一些“三废”较为严重的工厂和饮食业使用的锅炉,大多安装除尘设施,按标准对污水进行处理,畅通排泄渠道;新建的工厂车间和楼堂馆所,均需按“三废”处理标准同时按装防治污染设施;大小街巷已改铺水泥路面,下水道全部换上水泥盖板;重新对城镇公用厕所和垃圾窖位作合理布局,共改建厕所80个,设垃圾窖53处,新增铁柜式垃圾箱30个,定时定点洒水除尘,清理垃圾;街道上放牲畜、晒衣物、倒污水现象被严格禁止;农民进城挑运粪便一律加盖,并指定地点停放;各单位、工厂、商店、学校均实行“门前三包”制度;有关部门按《食品卫生法》要求,对饮食服务行业和零星摊点不定期地进行全面或抽样检查,把卫生工作作为饮食服务业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来抓。
第三节绿化解放前,城区桔农多以种植蜜桔为生,并有在门前屋后植树的习惯,城镇大街小巷,座落在一片片苍郁葱茏的桔林中,保持着天然绿化的桔城特色。解放后,南丰桔林逐年发展,1978年12月南丰县列为全国柑桔商品生产基地之一,保护老桔园,拓展新桔林,成为县城建设总体规划的主要项目。到1986年止,国家、省、地、县先后投资340万元,发展柑桔基地的建设,园林面积由解放前的0.26万亩增加到4.78万亩(其中桔林面积4.56万亩),这既发展了柑桔生产,又绿化了环境,净化了空气。城镇西北部,大量种植桔树,现已形成以烈士陵园为中心的绿化区。街道及公路、河堤两侧1964年以来种的树木,已长大成林。南郊新辟的“子固公园”和南台山风景名胜区,现已种上大量花木,并规划绿化面积180亩,许多机关大院、宿舍阳台、公共场所种植花草树木,摆满花卉盆景,大大改善自然环境和人民生活条件。1987年,城镇园林绿化面积825亩,覆盖率达29%;人均占有绿化面积1.5平方余米,占人均生活用地的5%左右。县委大院,县人民武装部、南丰一中、二中、县幼儿园和长红纺织器材厂、桔城制药厂、李家山粮油加工厂等机关、学校、工厂、商店,绿树成荫,鲜花盛开,呈现出一派生机盎然的繁荣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