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建筑人员南丰民间称建筑工人为工匠师傅,分大木、小木、圆木、泥水,他们各自为业,零星分散或邀伙承建较大的工程。乡村工匠大多一身多艺,亦工亦农,能做大小圆木和泥工活计。
建国后,城镇工匠组织起来成立泥木工会。1956年,泥木工会改组成木器社和建筑社两个合作单位。1958年8月1日,成立县建筑工程公司。1961年改称县建筑合作社。1964年2月又改称建筑合作工程队。1972年11月16日复改为县建筑工程公司,分设总务、生产、业务、施工、材料5组;经济上独立核算,实行按劳取酬;并先后自办起石灰厂、水泥预制构件厂。1980年,县房屋修缮公司成立,专门负责房屋维修工作。1983年1月18日县建筑公司划分第一、第二两个建筑工程公司,有建筑工程人员127人和115人。此外,琴城镇、县二轻局和文教部门、农村各乡镇公社,亦先后组建各自所属的建筑工程公司或工程队、基建队,人员不等,其中桥背乡建筑工程公司多达267人。1987年,全县建筑队伍共达1000余人,包括琴城一建110人,二建61人,桥背267人,二轻46人,文教23人,乡镇共500余人,绝大部分具有掌握运用现代建筑工艺技术和操纵使用现代施工设备技能,各班、组均有独立承包工程的能力。各建筑队伍内部,经济上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采取包工不包料形式施工,或对建筑人员计件记工。改革开放后,实行承包责任制和分级管理与班组工料包干,促进了全县建筑事业的发展。
第二节设计施工古来房屋建筑,一直以横列架、纵厢进、木柱石础、栋梁檩椽、砖墙瓦顶、牌坊式大门等传统模式造型定基,靠手工操作施工;清末一些西式教堂,亦由工匠用木板线条先刻划其式样结构平面图,靠手工技艺,竹木手足架施工。
20世纪70年代,始有工程建筑研究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1977年县基本建设局设立设计股。1982年成立县建筑设计室,承担全县各项工程施工的设计任务。依据设计任务书,积极参与计划任务书的编制、建设地址的选择、规划和试验研究,以及进行必要的资源普查、工程地质水文勘察、经济调查等,经过严格的技术检验和报请批准后,将设计图纸交付施工。
建筑施工,由包工不包料逐渐向工料大包干、班组工料承包责任制等形式转化,并逐步采用现代化建筑材料和使用机械化或半机械化进行建筑施工,运用先进工艺装饰建筑外表,协调内外色彩,使建筑物具有外形美观大方、包调鲜明柔和的共同特点。南丰宾馆和日于江索桥、百货大楼等80年代建设的工程,其新颖设计与精美施工程度,都具有相当水平。
第三节技术设备建国前,泥水匠、木匠同行不同业,大、小、圆木同工不同种,各自单独从师学艺,使用师傅传授的墨斗、吊线、五尺、泥刀、泥壁、斧、锯、刨、凿等原始工具;一般以师徒、师兄弟次第衡量手工技艺高低。建国后,工匠们组织起来,成立一支建筑工人队伍,并得到各种专门的技术培训。随着现代化建筑工程设计的不断进步和施工机械化程度的不断改善,建筑工人的技术水平也日益得到提高。改革开放后,已拥有一批工程设计、测绘、制图的业务技术骨干和掌握使用新工艺施工的工人。1980年,县建筑工程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共同研制成小型硷砌块,提高了施工速度约30%,降低工程造价约10%,并同时具有节约能源、防止大气污染和文明施工等优越性。此项成果得到1982年10月在南丰召开的全省小型砌块建筑技术交流会的高度评价,并获1984年抚州地区科研成果推广进步奖。1984年6月,又研制出钢筋混凝土三角竹节桩,不仅加快施工进度,且使工程基础造价比一般降低10%以上,对10层以下的房屋浅基施工收效尤为显著,在县内和抚州、赣州、宜春、南昌等地的建筑工程施工中,普遍反映基础牢固,质量可靠。1987年县城各个建筑工程公司及乡镇工程公司(队)大部份拥有打夯、筛砂、搅拌、磨石、平板与插入振动、拉丝、切割、弯曲、焊接、带锯、圆盘锯、轧刨、平板刨、打眼、凿孔、制砖、龙门吊架、钢骨手脚架、绞车、电动升降机、经纬仪、水平仪及其它机动车辆等现代化配套的建筑施工设备,除砌砖、粉刷工序仍用手工操作外,其它均实现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县第一、二建筑工程公司技术设备较为齐全,常为其它公司(队)提供设备和预制空心构件、门窗、地板、小型砼砌块及其它预制配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