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村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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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63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村庄建设
分类号: TU984
页数: 2
摘要: 村庄建设,重点是农民住宅建设。建国前,农村中的砖瓦结构大院,多为地主豪绅住房,大多农房建筑是就地取材,用干打垒或竹筋泥壁,竹木架构的简易平房,牛栏、猪圈、鸡舍、柴间围绕其间。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贫困农户分得土地房屋,居住条件有所改善。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各社队均纷纷兴建集体公用房如仓库和队部,并出现农房自建和改建新房的现象。但由于农民建房势头大、速度快,规划未及时跟上,出现一些占用耕地建房现象,且显得零乱。1987年全县农村排灌用电达66万度,乡村办工业用电达120万度;建成乡村公路215条,总长850公里,96%的村可行驶机动车辆。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村庄建设

内容

村庄建设,重点是农民住宅建设。建国前,农村中的砖瓦结构大院,多为地主豪绅住房,大多农房建筑是就地取材,用干打垒(泥墙或打泥砖)或竹筋泥壁,竹木架构的简易平房,牛栏、猪圈、鸡舍、柴间围绕其间。
  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贫困农户分得土地房屋,居住条件有所改善。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各社队均纷纷兴建集体公用房如仓库和队部,并出现农房自建和改建新房的现象。70年代以来,各地农民掀起建房热。太和、莱溪等公社的里源、寨下山、赵家山等生产队,率先统一规划建房,新建起一排排整齐划一的社员住房和生产队公用房,且使牛栏等附属设施与住宅分离。迁来南丰定居的1万多浙江移民,亦分别于县内乡村或废墟、荒山上兴建住宅群。据统计,70年代以来,全县共有3705户新建住宅房(不含移民户),建设面积20.76多万平方米。但由于农民建房势头大、速度快,规划未及时跟上,出现一些占用耕地建房现象,且显得零乱。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建设按照《农村乡镇建设规划》,采取“方便生活,便于管理,有利生产”原则,由各乡镇加强对村庄建设的领导,统一规划,使之由散乱转向整齐,达到布局合理、节约土地、改善环境卫生等要求。1983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以白舍镇作为全县实施乡村规划的试点。是年底,全县有65个中心村与25个自然村中的370户农民,按规划建房1967间,面积2.04万平方米;乡镇村公用房施工面积14万平方米。
  1985年以后,全县乡村建设已全面进入建设规划的轨道,建筑规模与建筑设计,均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据抽样调查表明,1985~1987年,全县农村年人均建生活用房1.4平方米,其中采用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楼房建设占30%以上,其余均为砖瓦木柱结架的楼房;已有78%的村有电力及小型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 53%的农户用上了电灯照明。1987年全县农村排灌用电达66万度,乡村办工业用电达120万度;建成乡村公路215条,总长850公里,96%的村可行驶机动车辆。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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