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集镇建设南丰乡村集镇,以白舍、太和两处为大,次有东坪、洽湾、莱溪、太源、傅坊、桑田、中和、洽村、西溪、三溪、沙岗、市山和长陂,此外,尚有西坪、古城、石咀、朱坊等圩场。这些集镇多为乡、镇、场驻地,历来为农民出售农副竹木产品和购置生产与生活资料的主要商贸市场。建国前,各集镇街面狭窄,乱杂无章,解放时,有的已名存实废。
建国后,各集镇圩场,一般以老街为基础进行整顿与改造、范围不断扩大,建设日益增多,有的则另行营建新街。如白舍沿公路两侧新建成一条宽34米、长1000余米沥青路面的新街,两旁整齐地并列着100多幢新建楼房,临街底层为商店,二层以上为住宅,造型新颖美观;并拓宽原集贸市场,新建150多个定点摊位,市容焕然一新。长陂,原系洽村乡一个小自然村,1958年建立长陂垦殖场后,逐步建设起以纺织器材、胶合板等工厂为主体,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综合开发全面发展的新型集镇。据统计资料,自50年代开始至1983年,新建乡(镇、场)的基建面积22.8万多平方米,同时文化、教育、卫生设施及交通、电力亦同步发展。
1984年,全县集镇建设全面纳入县制订的《农村乡镇建设规划》轨道,发展更为迅速,房屋建筑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楼房转化。1984~1987年4年建筑面积约占1983年以前30年总和的50%。仅1987年就完成公私生产用房1.6万余平方米,生活用房5.4万多平方米。1987年共建有县级水电站14座,100千瓦以上乡镇级小水电127座、小型火电站68座,有电集镇100%;共有县乡公路13条,总长199公里,有15个集镇设有定点班车客运站或代办站;各集镇所在地的中小学校,均实现校园“六配套”。
第二节村庄建设村庄建设,重点是农民住宅建设。建国前,农村中的砖瓦结构大院,多为地主豪绅住房,大多农房建筑是就地取材,用干打垒(泥墙或打泥砖)或竹筋泥壁,竹木架构的简易平房,牛栏、猪圈、鸡舍、柴间围绕其间。
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贫困农户分得土地房屋,居住条件有所改善。农村人民公社化后,各社队均纷纷兴建集体公用房如仓库和队部,并出现农房自建和改建新房的现象。70年代以来,各地农民掀起建房热。太和、莱溪等公社的里源、寨下山、赵家山等生产队,率先统一规划建房,新建起一排排整齐划一的社员住房和生产队公用房,且使牛栏等附属设施与住宅分离。迁来南丰定居的1万多浙江移民,亦分别于县内乡村或废墟、荒山上兴建住宅群。据统计,70年代以来,全县共有3705户新建住宅房(不含移民户),建设面积20.76多万平方米。但由于农民建房势头大、速度快,规划未及时跟上,出现一些占用耕地建房现象,且显得零乱。
改革开放以来,乡村建设按照《农村乡镇建设规划》,采取“方便生活,便于管理,有利生产”原则,由各乡镇加强对村庄建设的领导,统一规划,使之由散乱转向整齐,达到布局合理、节约土地、改善环境卫生等要求。1983年,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以白舍镇作为全县实施乡村规划的试点。是年底,全县有65个中心村与25个自然村中的370户农民,按规划建房1967间,面积2.04万平方米;乡镇村公用房施工面积14万平方米。
1985年以后,全县乡村建设已全面进入建设规划的轨道,建筑规模与建筑设计,均发生前所未有的变化。据抽样调查表明,1985~1987年,全县农村年人均建生活用房1.4平方米,其中采用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楼房建设占30%以上,其余均为砖瓦木柱结架的楼房;已有78%的村有电力及小型农产品加工机械设备 53%的农户用上了电灯照明。1987年全县农村排灌用电达66万度,乡村办工业用电达120万度;建成乡村公路215条,总长850公里,96%的村可行驶机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