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资金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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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605
颗粒名称: 基建资金管理
分类号: F832.756
页数: 2
摘要: 1977年以前,南丰地方的基建拨款是直接由省、地区建设银行委托县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代办。基建的预算审查、拨款监督、竣工验收、决算审核等工作,则按工程项目规模大小、隶属关系分别办理,上级建设银行定期派员检查或抽查。1977年,地方国营企业计划内基建拨款的预算支出、财务管理,均由建行实行监督管理。1977~1983年,建设银行办理基建拨款计95个项目,金额506.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6个项目,拨款414.4万元;自筹资金项目9个,计92万元。其中:预算拨款项目41个,投资224.8万元;自筹项目14个,投资374.76万元。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基建资金管理

内容

1977年以前,南丰地方的基建拨款是直接由省、地区建设银行委托县人民银行、农业银行代办。基建的预算审查、拨款监督、竣工验收、决算审核等工作,则按工程项目规模大小、隶属关系分别办理,上级建设银行定期派员检查或抽查。1977年,地方国营企业计划内基建拨款的预算支出、财务管理,均由建行实行监督管理。1977~1983年,建设银行办理基建拨款计95个项目,金额506.4万元。其中国家投资86个项目,拨款414.4万元;自筹资金项目9个,计92万元。1984~1987年办理纳入国家基建计划的拨款项目共72个,投资938.26万元。其中:预算拨款项目41个,投资224.8万元;自筹项目14个,投资374.76万元。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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