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统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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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563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统销
分类号: F713.3
页数: 2
摘要: 粮油实行统购统销后,一切用粮均纳入国家计划,实行计划供应。30多年来,居民定量粮食除1959~1961年困难时期减供部分居民口粮外,均参照国家规定的工种定量标准执行。对于流通人口的口粮和市场购买粮食制品,采用发行粮票、支拨票的办法,粮票分全国通用粮票、江西地方粮票、侨汇粮票和军用粮票等多种。县内较大数目的流通人口口粮多采用支拨票。奖售粮 1973年,国家对生猪、菜牛、棉花、药材、松脂、红花草子等25种农副产品制订了全国统一标准,实行用平价粮奖售的政策,以鼓励农民多生产、多交售。到1985年,除规定的毛猪合同定购给予奖售外,其他农副产品奖售悉被取消。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统销

内容

粮油实行统购统销后,一切用粮均纳入国家计划,实行计划供应。
  城镇居民粮油计划供应向城镇居民计划供应粮油是按照“统筹兼顾,适当安排,合理供应”的原则,从1953年11月起执行,开始时控制并不严格,出现大量超销。1955年8月,按照国务院的指示,强化粮油供应管理:1.核实供应人口,并根据不同的年龄、职业、工种,评定供应类别及定量标准;2.建立凭证定点分月供应制度及粮食复制品的供应办法;3.建立以粮店管户的分片负责管理粮油供应的制度和户口迁移粮食供应办法;4.提倡节约粮食,城镇居民定量以内的粮油节约归己,存粮自愿,取粮自由,政策兑现;5.居民食油供应,按本县油脂生产情况,每人月供2~5市两(100~250克)之间,国庆和春节每人增供节日补助油2~5市两。30多年来,居民定量粮食除1959~1961年困难时期减供部分居民口粮外,均参照国家规定的工种定量标准执行。
  对于流通人口的口粮和市场购买粮食制品,采用发行粮票、支拨票的办法,粮票分全国通用粮票、江西地方粮票、侨汇粮票和军用粮票等多种。县内较大数目的流通人口口粮多采用支拨票。
  农村定销粮、回供粮定销粮粮食定销后,对缺粮的桔农和国营农、林、渔业和垦殖场等企事业的农业工人及其家属,由国家实行定量销售。供应办法:1.供应标准,参照附近产粮地区的口粮标准;2.不供应食油;3.供应方法,先吃自产的,不足部分由粮食部门审批后,在规定时间、指定地点按月供回供粮粮食统购后,部分乡村“三留粮”留少了一些,购了过头粮,1954年开始,每年春夏均向农村返销部分粮食,但数量甚少。1958~1960年,因估产脱离实际,不得不大量返销粮食,3年中共返销粮食1540.29吨(贸易粮),年平均510多吨。《农业六十条》贯彻后,农村形势好转,1962年沙岗人民公社率先实现只购不销,到1966年全县农村除专业桔农外,全部实现粮食只购不销,一直保持至今。
  行业用粮、补助粮统购统销开始后,工业、商业和其他行业用粮油,以及会议补助粮、干部下乡补助粮、国家兴建农田基本建设工程补助粮、在校初高中学生补助粮等全部纳入国家计划,由粮食部门按照规定的标准,统一安排,按月供应。
  奖售粮 1973年,国家对生猪、菜牛、棉花、药材、松脂、红花草子等25种农副产品制订了全国统一标准,实行用平价粮奖售的政策,以鼓励农民多生产、多交售。1980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物资越来越丰富,大部分农副产品开放自由市场,奖售随之减除。到1985年,除规定的毛猪合同定购给予奖售外,其他农副产品奖售悉被取消。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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