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5年粮食年度(4月1日)开始,按照中央和省有关通知精神,收购粮食采取合同制形式,由粮食收购部门在春耕前与生产者分别签订粮食、油脂定购合同,在粮食、油料收获后按照合同收购。1985年是合同定购第一年,计划收购70000吨稻谷(折合贸易粮49000吨)和200吨油脂,实际完成49520吨(贸易粮),超额1.06%,油脂收购169.9吨,完成计划84.95%。1987年起,合同定购与预付定金、化肥、柴油“三挂钩”,收购价格也提高近l0%。1985~1987年,全县共完成合同定购粮食111705吨(贸易粮),为计划的99.9%,油脂完成359吨,为计划的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