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饮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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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54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饮食业
分类号: F719.3
页数: 1
摘要: 民国时期,县城饮食业较为发达,诸如五味馆、升平、沿望等酒楼,生意经年兴隆,其余多为清茶、水酒、汤粉、米糍、油条、清汤(馄饨)等店铺摊档遍布各街衢道口,光顾者络绎不绝。民国34年县城有餐馆和饮食摊档55家,从业人员逾百。农村集镇的饮食店铺规模皆小,一般逢圩日营业,闲时各谋其所。1970年全县饮食业营业额仅30.81万元。南丰饮食业经营品种繁多,有的传统菜肴名点,具有地方特色,风味特佳。猪骨汤泡粉和清汤(馄邬)是县民普遍喜爱的早点食品和夜点;南丰桔皮鸡、红烧狮子头、炒尖脆、东坡肉、鸳鸯蛋、蛋箍、鱼丝、鱼丸等属筵席中必备菜肴,深受省内外食客赞誉,其中有的已收入《江西名菜录》一书中。
关键词: 南丰县 地方史志 饮食业

内容

民国时期,县城饮食业较为发达,诸如五味馆、升平、沿望等酒楼,生意经年兴隆,其余多为清茶、水酒、汤粉、米糍、油条、清汤(馄饨)等店铺摊档遍布各街衢道口,光顾者络绎不绝。民国34年(1945)县城有餐馆和饮食摊档55家,从业人员逾百。农村集镇的饮食店铺规模皆小,一般逢圩日营业,闲时各谋其所。
  建国后,1951年县城饮食业有31家,从业人员147人。1956年全行业纳入公私合营后,组成3家酒店,饮食合作商店(小组)50家,从业人员91人。十年动乱期间,县城仅有国营餐厅和小吃部9家,从业人员70余人。农村仅基层供销社办的饭店、小吃部共8家,从业人员30人,是时市场物资供应紧张,饮食行业在管理体制上尚不够完善,造成经营特色消失,服务质量下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均差。1970年全县饮食业营业额仅30.81万元。
  1979年后,商旅流通量增大,饮食业发展较快,各种名菜名点逐步恢复,花色品种不断翻新,营业时间延长,服务质量明显改善。同时个体饮食业迅速增加,摆摊设点,流动服务,日夜营业,竞争激烈,促进了饮食服务业的繁荣,国营饮食店也先后普遍推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开展小锅小炒、挂牌点菜、预订菜肴、包餐包席等服务,生意越做越活,使国家增收、企业增利、职工增薪。五味馆于1985年被评为全省经济效益先进单位。1987年全县共有饮食业328家,从业人员897人。其中全民所有制饮食店11家,职工204人;集体饮食店39家257人;有证个体饮食业已发展到278家,从业人员达436人。全县全年饮食业经营额达454万元,比1980年98.55万元增长3.69倍。
  南丰饮食业经营品种繁多,有的传统菜肴名点,具有地方特色,风味特佳。猪骨汤泡粉和清汤(馄邬)是县民普遍喜爱的早点食品和夜点;南丰桔皮鸡、红烧狮子头、炒尖脆、东坡肉、鸳鸯蛋、蛋箍、鱼丝、鱼丸等属筵席中必备菜肴,深受省内外食客赞誉,其中有的已收入《江西名菜录》一书中。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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