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南丰有的乡镇相继形成商品集散交易场址,有沙岗、石咀、太和、傅坊、丹阳、东边圩(今东坪)、西坪、大洋源(今太源)、樟坊、刊都(今康都)、董家店、石渠、店前、沙洲、桑田、杨林渡、白舍、中和、罗坊、洽村、朱坊、苦竹(今属广昌县)、三溪、瑶陂、枫林、耀里塘、古城、杭山、甘坊、坪上、八都(今莱溪)等31个圩市,分别以每旬相隔3~5天为圩日,有些中心集镇每年还有特定庙会日期,如东坪每年农历四月初八、八月初四,洽湾五月十三,西坪五月二十三、七月二十三,市山七月二十五。每逢圩日或庙会日,农民及城乡商贩云集,肩挑车推,摆摊设点。农民出售剩余的农副土特产品,购进生产或生活所需的工业品、手工艺产品和各种副食品;商贩则出售各种日用、南、北杂货等,收购各种农副土特产品作为回路货运销他地;成交商品品种繁多,价格也随行就市。此外,洽湾、八都、市山、瑶浦等地还有露水圩,每日清晨有当地蔬菜、豆腐、禽蛋等应市。后因战乱频繁,经济凋敝,城乡市场一直处于衰颓萧条状态。至民国29年(1940)全县28个圩市只剩下东坪、西坪、太和、傅坊、石咀、古城、白舍、三溪、大洋源、洽村、朱坊、中和等13个圩市,从事商业经营者共714户、从业人员840人。南丰较大集市如白舍圩在民国34年时,有南货店3家,百货店1家,肉案3家,粮食牙行1家,南、北货、布匹摊挡10个,从业人员70余人,流动资金仅5~6千元。圩市商店一般为“夫妻商店”或“以家养店”。其中以县际毗邻之圩市如石咀、大洋源、白舍、太和、东坪等每逢当圩之日人数较多,购销较旺。
建国后,县人民政府积极搞活农村集市贸易,工业品、农副土特产品、副食品的上市品种和数量,赶集人数和购销总额均有大幅度增长。1953年国家对粮油棉实行统购统销,生猪、禽蛋等实行派购后,上市品种只限于第三类物资,农贸市场上,生产和消费者直接交易的品种和数量大为减少。“文化大革命”期间,集市贸易被取缔,各公社硬性规定各圩场同一天为当圩日。以后为解决群众买难卖难之不便,各基层供销社投入铺底资金10余万元,先后在各大队设立代购代销店107个,大大缓解了当地农民群众的购销需要。
1978年后,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农村集市得到迅速发展。全县集贸市场均恢复传统圩期,上市商品日益增多,中小型农具、竹木铁制品、工业产品等在各圩市竞相展销。1982年全县集市成交总额达884万元。赶集人数之多寡与农事季节闲忙成正比,白舍每逢农忙圩日,一般仅有2500人次赶集,农闲则成倍增多。太和每圩平均赶集人数在2200人次左右。另外还开放仔猪、耕牛市场共12个,当年调剂成交耕牛738头,仔猪4890只。
1985~1987年城乡集市贸易的发展,冲破了全县城乡流通领域里互相封闭、排斥、分割的格局,初步形成互相开放、吸引、融合的新机制和多方位多层次的商品流通渠道。1987年县城琴城集贸市场建成后,集贸交易更趋兴旺,每月成交额达126.87万元,旺季每月达161万元,春节期间交易额在500万元左右。1987年全县集贸成交额为2333.92万元,占全县社会零售总额8975万元的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