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值民国17年(1928),沙岗、东坪、白舍的土纸业生产的红白鞭炮纸、土纸年产值为8640块银元。
1949年,全县工业总产值126.44万元。
建国初期,县人民政府一方面发展国营企业,确立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按照繁荣经济的需要,通过国营企业扩大加工订货和收购产品扶助私营工业,并逐步实行公私合营。公私合营工业产值1956年为424.63万元,比1949年增加267万元;比1955年的310.06万元增加196.51万元;国营工业产值,1956年为25.4万元。
1958年至1959年12月,全民大炼钢铁期间,全县钢铁生产亏损较大。
“文化大革命”中,一些工厂停产,1968年全县工业总产值,与1965年相比,下降8.45%。
1977年后,工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是年全县总产值达1942.25万元,比1976年增加516.44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产值为1402.75万元,比1976年增331.97万元,利润总额达104.60万元。
1978年全县乡镇以上工业总产值首次跨过2000万元大关,达2462.51万元。1984年增至3944.91万元;1985年达4466.30万元;1986年达5332.00万元;1987年达6399万元,比1979年的2727.75万元增长134.59%。
劳动生产率在20世纪50年代末,第一次工业发展中,全县工业逐步实现半机械化生产,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企业年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57年的667元/人提高到1959年的1064元/人。
70年代,通过第二次工业发展,全县工业基本上实现机械化生产,劳动生产率得到提高。1978年,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企业年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由1969年的1767元/人提高到7631元/人。
80年代,全县工业稳步发展。1987年,县属独立核算国营工业23个企业,年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11361元/人。按轻重工业分,年平均全员劳动生产率,轻工业为14065元/人;重工业为9216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