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电1955年始建南丰县发电厂,年发电量约4万度左右,首先供工业用电、供粮食加工用电,用电量为1.8万度。随着县工业生产的发展,工业用电量上升,1957年工业用电约4万度。1958年后,随着电力建设的发展,原手工和手工操作的工业,印刷厂、农机厂、五金机械厂、罐头酿酒厂用机械代替人工操作;化工厂、汽车修配厂、蜜桔加工厂等结束自己发电的历史,使产量大增,成本降低,质量提高。1958年工业用电为4.58万度;1968年为14万度;1978年为260万度;1987年为502.50万度。
农业用电1967年,市山公社竹源大队竹源陂生产队建立5千瓦水电站l座,供粮食加工和照明用电。后农业用电量逐渐增加。1958年仅为1.6万度,而1968年为3.1万度,1978年为47.24万度;1987年为163.5万度。
生活用电继1950年城镇机关和居民开始用电照明后,1965年,白舍公社鄱阳大队罗家堡生产队建小型水电站l座,为全县农村使用电灯照明之始。之后,由于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毯、洗衣机、电冰箱等用户逐步增多,生活用电与日俱增。到1987年,县城居民全部用电照明;全县城乡用户2.88万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3.7%。其中:农村农户用电户2.19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