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电力工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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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434
颗粒名称: 第十一节 电力工业
分类号: F407.61
页数: 2
摘要: 南丰电力工业始于民国35年,县城源丰米厂白天碾米,晚上发电,供县城大商店照明。建国后,电力工业迅速发展。1987年发电量达1020万度,产值达68万元。火力发电民国35年,县城源丰米厂购进1台24匹马力单缸卧式煤气机,白天加工大米,晚上供少数大商店照明。1951年达1.21万度,1952年达1.25万度。同年底,新生发电厂改名南丰县发电厂,发电量3.29万度。翌年,扩大厂房,购进1台120匹马力煤气机,年供电量4.03万度。1964年7月,车磨岭一级水电站建成,1965年运行生产由南丰电厂正式并入使用。已安装变压器117台9305千伏安。之后,由于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毯、洗衣机、电冰箱等用户逐步增多,生活用电与日俱增。
关键词: 南丰县 电力工业 火力发电

内容

南丰电力工业始于民国35年(1946),县城源丰米厂白天碾米,晚上发电,供县城大商店照明。建国后,电力工业迅速发展。1987年发电量达1020万度,产值达68万元。
  火力发电民国35年,县城源丰米厂购进1台24匹马力单缸卧式煤气机,白天加工大米,晚上供少数大商店照明。1949年10月,县人民政府接管源丰米厂,更名新生米厂。翌年,购进1台日本产10千瓦直流发电机,与原有煤气机配成第一台煤气发电机组,年发电量1.05万度。1951年达1.21万度,1952年达1.25万度。1953年,县人民政府将1台美国产30匹马力煤气机、12千瓦交流发电机,拨给新生米厂组成第二台发电机组,年发电量共3.01万度。1955年,将新生米厂改为新生发电厂,发电车间已具有交直流线路各l条,分别对外供电。同年底,新生发电厂改名南丰县发电厂,发电量3.29万度。翌年,扩大厂房,购进1台120匹马力煤气机,年供电量4.03万度。1957年发电量达4.16万度。1960年,县电厂第三次更新设备,购上海产41—35型80匹马力柴油发电机,功率40千瓦。1961年冬,购进2台山东产柴油发电机,总功率为180千瓦。到1964年,供电量增至15.54万度,进入火力发电的兴盛时期。1964年7月,车磨岭一级水电站建成,1965年运行生产由南丰电厂正式并入使用。1965年5月,车磨岭二级电站建成,从此火力与水力发电并网,开始转向水力发电为主的电力生产。
  1984年,为保证县城正常供电,购进500千瓦发电机组1套,供应急用。全县共有火力发电站71座,装机容量950千瓦,1987年发电量达28万度。
  水力发电 1987年,全县有水电站141座,装机159台,容量6282.5千瓦;发电量共达992万度。有35千伏高压线路62.6公里,变电站3座(龙岩升压站1250千伏安、甘坊升压站1600千伏安、县城变压站3600千伏安),10千伏安高压输电线路27条173公里;低压线路499公里。已安装变压器117台9305千伏安。到1987年,除供全县18个乡(镇场)工农业生产用电外,还保证141个行政村农民日常生活用电,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80%。
  供电用电工业用电1955年始建南丰县发电厂,年发电量约4万度左右,首先供工业用电、供粮食加工用电,用电量为1.8万度。随着县工业生产的发展,工业用电量上升,1957年工业用电约4万度。1958年后,随着电力建设的发展,原手工和手工操作的工业,印刷厂、农机厂、五金机械厂、罐头酿酒厂用机械代替人工操作;化工厂、汽车修配厂、蜜桔加工厂等结束自己发电的历史,使产量大增,成本降低,质量提高。1958年工业用电为4.58万度;1968年为14万度;1978年为260万度;1987年为502.50万度。
  农业用电1967年,市山公社竹源大队竹源陂生产队建立5千瓦水电站l座,供粮食加工和照明用电。后农业用电量逐渐增加。1958年仅为1.6万度,而1968年为3.1万度,1978年为47.24万度;1987年为163.5万度。
  生活用电继1950年城镇机关和居民开始用电照明后,1965年,白舍公社鄱阳大队罗家堡生产队建小型水电站l座,为全县农村使用电灯照明之始。之后,由于人民生活日益改善,电视机、收录机、电风扇、电饭煲、电热壶、电热毯、洗衣机、电冰箱等用户逐步增多,生活用电与日俱增。到1987年,县城居民全部用电照明;全县城乡用户2.88万户,占全县总户数的63.7%。其中:农村农户用电户2.19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53%。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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