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至元十七年,瞿村、新田、增坊村有60户农民用土法造纸,“日带伐具,夜宿山棚”,“棚延绵十余里,蒸烟昼夜不绝”。据清同治《南丰县志》载:元大德四年(1300),“瞿村之白简纸、甘窳稀薄,不足应四方之求”。明崇祯十六年(1643),因“荐经乱离,人烟凋落”,瞿村白简纸从此绝制。清同治六年(1880),沙岗生产土纸,年产360余担,时有外地人收买,故难供市场需求。
民国17年,沙岗、白舍等地农民利用农闲生产土纸、红白鞭炮纸,年产土纸62担(每担100市斤,价12块银元),年产值8640银元。民国33年,全县产土纸1000担,年产值1.2万银元。
建国后,1949年全县生产土纸6.25吨;1959年生产土纸19.05吨;1969年生产土纸25.05吨;1979年,沙岗公社充分利用盛产小山竹、芒秆和配有1台机械设备的条件生产土纸(较手工纸韧性强和均匀),年产量258.25吨,创南丰历史最高纪录。1980年,因造纸原料遭滥伐等原因,全县土纸年产量下降到9.45吨。
1981年,白舍造纸厂投产,有职工21名,配有1台机械设备,生产鞭炮、瓦楞纸、包装纸和水泥再生纸,年产12吨,产值6500元;从1982~1987年,平均年产量213吨,年产值20.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