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南丰没有化学工业,仅能以土法硝皮制革,手工生产鞭炮。建国后,先后成立鞭炮厂、化工厂、炸药厂等13个化工企业。到1987年产值为498万元,逐步建立化学工业体系。主要企业有: 南丰县化工厂县属国营企业,1958年5月建厂,1987年有职工161人。
主要设备:发电机组2套,机械加工设备13台,三滚机3台,真空泵空压机7台,锅炉2台,蒸镏塔3座,冷凝器5只,反应釜9只,固定热炼油漆生产线。.主要产品有:210#松香改性酚醛树脂,138#松香甘油脂,422#马来松香甘油、424#松香香戊四醇脂及涂料等。1974年松香出品免检,获国家对外经济贸易部的荣誉证书,并行销成都、武汉、河南、北京等地;涂料行销抚州地区和江苏、湖北等地。1987年产松香983吨,涂料165吨,年产值2405万元,利润12.5万元,固定资产167.4万元。
南丰县炸药厂(亦称1029厂)二轻局属企业,1970年10月29日创办,1987年有职工77人。
主要设备:建厂初期,生产设备仅有1个碾糟、1块铁板、1个橡皮碾子、几把木榔头。1987年有5匹马力柴油机1台、24匹马力柴油机3台、烘房灶3台、12千瓦发电机2台、1吨锅灶1座;自制装药机2台、轮碾机2台、球磨机1台、硝铵粉碎机台、双管装药机1台、锯末蒸气烘干机1台、硝铵粉碎干燥机1台、轮碾拌搅机1台。整个生产工艺基本上实现机械化,并从上海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了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主要生产硝铵安全炸药。1987年产量914吨,产值107.9万元,盈利达17.88万元,固定资产45.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