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南丰私营手工业主要有瓷器、夏布、造纸、印刷、铁木器、染织、榨油、酿酒、制饼、理发、缝纫、制粉、铸锅、黄烟、雨伞、陶器、砖瓦、针织、裱画、雕刻、毛笔、泥炉、油漆、金银首饰、五金日用品加工等40余种行业,个体经营者620余人,均为前店后坊,自产自销。
民国初期,脱离农业的个体经营者渐多,但仍前店后坊,手工操作为主。当时农村经济主要有“五坊”(粉、纸、染、烟、油坊)、“六匠”(铁、木、蔑、皮革、泥水、裁缝匠),从业人员360余人。民国20年,发展了钟表修理、皮鞋、卷烟、机米等行业。到民国33年,全县有个体经营者724人,私营手工业生产进入盛期,仅土纸年产千担(每担100市斤,值12块银元),年产值达1.2万银元。
建国后,1950~1955年,全县有私营工业者1102人(县城720人,农村382人),在县城的私营工业者仍前店后坊,手工操作,自产自销;在农村的私营工业者,农忙务农,农闲走村串户,为顾客服务。1956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工业者经由社(组)转厂(场),从业人员为1125人。
“文化大革命”中,私营工业者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下放、歇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南丰私营工业逐步恢复。1984年前,县城个体工业户以彭少辉综合厂办得较有生机,产品有打谷机、手压水泵等,年平均产值8万元。1985年后,洽村乡罗仲华办烛香芯加工厂,年产值1.5万元;东坪乡邓有龙办综合厂,生产沙发、汽车座垫,年产值12万元;太源乡颜彦办综合厂,生产缝纫机抽斗,年产值10万元。到1987年,全县有私营工业281户,2805人,年产值达684万元,产品销往上海、济南、广州等地。
到1987年,全县共建成食品、机械、木材、化学、金属、建材、塑料等11个主要门类149个工业企业(不含村及村以下工业),年产值6399万元,比1978年2463万元增长159.81%,是1949年126万元的5.0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