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县成立新生石印局,为南丰县第一个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到1957年2月,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发展到有针织、食品、印刷、粮食加工、火力发电6个门类,有职工188人。
1958年大办工业,一年间新添地方国营县钢铁厂、化工厂、农机厂、罐头酿酒厂等4家,职工发展到364人。
1961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撤一批原料缺、成本高、销路差的工厂。1962年3月,县钢铁厂、棉织厂先后关停。到1965年,全县国营工业总产值由1957年工业总产值的41.43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上升到159.2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由2204元上升到6579元,县属国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由1.80万元增加到43.13万元。职工调整为242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国营工业生产一度遭到干扰破坏,企业管理出现混乱,总产值下降。1967年产值156.91万元,1968年产值151.36万元。1974年创办县水泥厂等3家工业企业。到1977年底,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2家,职工1798人,固定资产556.53万元,工业总产值1402.75万元。
1978年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调整工业产品、技术结构,开展以提高产品质量和讲求经济效益为重点的企业整顿,并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产销结构。到1987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23家(省属企业1家,年产值156万元列入县工业总产值数内),年产值为4220万元,是1977年的3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