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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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411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经济体制
分类号: F40
页数: 3
摘要: 1949年11月,县成立新生石印局,为南丰县第一个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到1957年2月,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发展到有针织、食品、印刷、粮食加工、火力发电6个门类,有职工188人。1958年大办工业,一年间新添地方国营县钢铁厂、化工厂、农机厂、罐头酿酒厂等4家,职工发展到364人。1962年3月,县钢铁厂、棉织厂先后关停。职工调整为242人。“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国营工业生产一度遭到干扰破坏,企业管理出现混乱,总产值下降。到1977年底,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2家,职工1798人,固定资产556.53万元,工业总产值1402.75万元。
关键词: 南丰县 经济体制 国营工业

内容

第一节国营工业 1949年11月,县成立新生石印局,为南丰县第一个地方国营工业企业。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到1957年2月,县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发展到有针织、食品、印刷、粮食加工、火力发电6个门类,有职工188人。
  1958年大办工业,一年间新添地方国营县钢铁厂、化工厂、农机厂、罐头酿酒厂等4家,职工发展到364人。
  1961年,根据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停、撤一批原料缺、成本高、销路差的工厂。1962年3月,县钢铁厂、棉织厂先后关停。到1965年,全县国营工业总产值由1957年工业总产值的41.43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计算,下同)上升到159.23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由2204元上升到6579元,县属国营工业企业实现利润由1.80万元增加到43.13万元。职工调整为242人。
  “文化大革命”初期,县国营工业生产一度遭到干扰破坏,企业管理出现混乱,总产值下降。1967年产值156.91万元,1968年产值151.36万元。1974年创办县水泥厂等3家工业企业。到1977年底,全县有国营工业企业12家,职工1798人,固定资产556.53万元,工业总产值1402.75万元。
  1978年后,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调整工业产品、技术结构,开展以提高产品质量和讲求经济效益为重点的企业整顿,并逐步扩大企业自主权,推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产销结构。到1987年,全县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23家(省属企业1家,年产值156万元列入县工业总产值数内),年产值为4220万元,是1977年的3倍。
  第二节集体工业二轻工业 1954年4月,组建南丰县第一个手工业合作社——城关镇铁器合作社。1955年大力整顿原有社、组,解决产、供、销和管理分配等问题,当年总产值达18.4万元,超额完成计划的152.7%。1956年2月,全县1125名手工业者组成52个手工业合作社,5个手工业小组,入社人数占全县手工业总人数的97%,由手工业联社领导,年产值19.2万元。
  1958年“大跃进”期间,县铁器社、白铁社并入县机械修造厂,生产滚珠轴承;后升格为地方国营工业企业;木器社、八一机械厂合并为县农具机械厂,从事各种机械设备的生产;统一核算,实行月薪制。因管理水平低,影响生产发展,后经重新组合,有的社、厂和人员又复原制。
  1961年起,清理和整顿手工业合作社的组织和经济关系,恢复产、供、销之间的平衡,更新设备,试制新产品。到1965年产值达390.19万元。
  “文化大革命”中,县二轻工业遭受冲击。将木器等6个社合并为1个农具厂,自负盈亏,下放手工业工人374人(占二轻总工人数的37%,后陆续收回),平调资产18.06万元,削弱了集体经济。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二轻工业企业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大力生产适销对路产品,重视质量检验,扩大销售渠道,陆续生产玻璃钢救生圈、桔城牌盖炉、双斧牌八角锤、钻石牌活络喷咀油壶等一批部优、省优产品,远销美国、伊拉克、加纳、港澳等地.年产值超100万美元。1987年,县二轻工业归口县二轻工业管理局管理,年末有职工1134人,固定资产原值达3071万元。
  乡镇企业 1953年12月,市山、白舍、太和乡首批成立木篾器社。1954年8月22日县手工业联社成立,加强了手工业合作社的领导。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中,全县乡镇工匠中,98%以上参加了手工业合作社。1959年,开展社、组转厂,全县建立13个社办农具厂,职工587人,年产值100多万元。社办农具厂坚持“四为”(为农业、为大工业、为城乡人民生活、为出口服务)、“三就”(就地取材、就地生产、就地销售)、“两个并举”(大中小并举、土洋并举)原则,大搞技术革新,组织能工巧匠,仿制插秧机、耘禾器、改良犁耙、水车及运输工具等,并定时定点,深入生产队,上户修理农具。1965年,公社普遍办起综合厂、农具厂、木器厂、砖瓦厂等企业,年产值112.33万元。“文化大革命”中,社队企业受到冲击。1977年7月,县社队企业管理局(1985年4月更名乡镇企业管理局)成立后,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乡办、村办企业一齐上,全县乡镇企业由1978年的111个发展到1987年的244个(其中:乡镇厂98个、村办厂146个),从业人员2986人。1987年乡镇工业产值1113万元。年产值30万元以上重点企业16个,形成造纸、火柴、建材、木制品加工、食品加工、化工六大骨干企业,锤柄、角尺、水平尺、猪鬃、罐头产品已打入国际市场。
  第三节私营工业清末,南丰私营手工业主要有瓷器、夏布、造纸、印刷、铁木器、染织、榨油、酿酒、制饼、理发、缝纫、制粉、铸锅、黄烟、雨伞、陶器、砖瓦、针织、裱画、雕刻、毛笔、泥炉、油漆、金银首饰、五金日用品加工等40余种行业,个体经营者620余人,均为前店后坊,自产自销。
  民国初期,脱离农业的个体经营者渐多,但仍前店后坊,手工操作为主。当时农村经济主要有“五坊”(粉、纸、染、烟、油坊)、“六匠”(铁、木、蔑、皮革、泥水、裁缝匠),从业人员360余人。民国20年,发展了钟表修理、皮鞋、卷烟、机米等行业。到民国33年,全县有个体经营者724人,私营手工业生产进入盛期,仅土纸年产千担(每担100市斤,值12块银元),年产值达1.2万银元。
  建国后,1950~1955年,全县有私营工业者1102人(县城720人,农村382人),在县城的私营工业者仍前店后坊,手工操作,自产自销;在农村的私营工业者,农忙务农,农闲走村串户,为顾客服务。1956年,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后,私营工业者经由社(组)转厂(场),从业人员为1125人。
  “文化大革命”中,私营工业者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下放、歇业。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南丰私营工业逐步恢复。1984年前,县城个体工业户以彭少辉综合厂办得较有生机,产品有打谷机、手压水泵等,年平均产值8万元。1985年后,洽村乡罗仲华办烛香芯加工厂,年产值1.5万元;东坪乡邓有龙办综合厂,生产沙发、汽车座垫,年产值12万元;太源乡颜彦办综合厂,生产缝纫机抽斗,年产值10万元。到1987年,全县有私营工业281户,2805人,年产值达684万元,产品销往上海、济南、广州等地。
  到1987年,全县共建成食品、机械、木材、化学、金属、建材、塑料等11个主要门类149个工业企业(不含村及村以下工业),年产值6399万元,比1978年2463万元增长159.81%,是1949年126万元的5.08倍。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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