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防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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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40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防汛措施
分类号: TV698
页数: 1
摘要: 清乾隆五十七年五月,南丰县城被水淹,大水从西门入灌,经一昼夜,毁房无数,冲决东北城垣,漂没余家排居民数十家。嘉庆五年,大水冲毁东门惠政桥。民国20年水灾,淹没田地数以万亩。自此以后至解放前夕,先后多次洪水侵害,农田禾苗损失十分严重。但均少有具体防汛措施。1957年2月25日南丰县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各区设立区生产救灾委员会,领导群众防灾、抗灾、救灾。并根据这些经验制定渡汛方案,是为1981年南丰县防汛方案。④交通局、县运输部门分别组织车辆、船筏待命。⑦组织治安保卫队,由公安局配合城关镇武装民兵做好治安保卫和居民转移的保护工作。
关键词: 南丰县 水利管理 防汛措施

内容

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五月,南丰县城被水淹,大水从西门入灌,经一昼夜,毁房无数,冲决东北城垣,漂没余家排居民数十家。嘉庆五年(1800),大水冲毁东门惠政桥。民国20年(1931)水灾,淹没田地数以万亩。自此以后至解放前夕,先后多次洪水侵害,农田禾苗损失十分严重。但均少有具体防汛措施。
  1950年,省地水利部门成立防洪抗旱指挥部,由地区直接掌握汛情。1957年2月25日南丰县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各区设立区生产救灾委员会,领导群众防灾、抗灾、救灾。同时成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机构。每年4月防汛抗旱机构投入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有组织地安排好防汛与抗旱相结合的实施方案。1962年5月至6月份连续5次河水上涨,最高水位达81.38米,超过警戒线2.88米,是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洪水,也是历史上少有的特大水灾。灾后,县委、县人委组织生产自救,迅速恢复了一批农田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省拨水灾救济款6.7万元,棉布证4.58万尺,修堤阻缺口经费3.7万元。
  1978年,根据抚州地区防汛会议精神,南丰防汛措施实现“三有”、“三不倒”、“三加强”。即:有防汛指挥机构、有指挥人员和抢险队伍、有防汛抢险物资;不倒堤、不倒坝、不倒库;切实加强防汛工作领导、加强中型及小(一)、(二)型水库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工地和险库的安全工作。
  1981年全县认真总结了防汛经验教训,认为主要是及早准备,组织要细,措施要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做好转移和安置灾民工作,对中型及小(一)、(二)型要在汛前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这些经验制定渡汛方案,是为1981年南丰县防汛方案。内容分为3个方面: (一)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①4月初县城组织抢险队,选出精干的水性较好的队员290人。②由公路段、林业局选出100人组织护桥队。③粮食局、商业局、供销社自行组织物资抢护队伍。④交通局、县运输部门分别组织车辆、船筏待命。⑤县人民医院组织20名医务人员深入防洪前线。⑥邮电局、广播站应组织人员维修电话、广播线路,保证汛期畅通无阻。⑦组织治安保卫队,由公安局配合城关镇武装民兵做好治安保卫和居民转移的保护工作。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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