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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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403
颗粒名称: 行政管理机构
分类号: TV698
页数: 1
摘要: 经常性管理是由水利机构管理,临时性管理是秋冬农闲之际,组织农工兴修水利,以达到各项水利工程经常保持在最佳状态。民国初期,县设建设科有分管水利的专职人员2~3人。民国36年设水利协会办事处,乡(镇)以下设水利协会委员会,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建国后,原建设科主要人员留用。1955年2月撤销建设科,设立农林科。1956年4月26日,成立水利局,水利干部增至12人。至1958年6月精简机构,水利局并入新成立的农林水利局。1959年1月9日,农、林、水分家,成立水利电力局,1962年7月又与农业局合并为农林水利局。“文化大革命”初期,水利部门并入农业服务站,1968年4月12日改属抓促部农业组。1970年1月14日属农业局。
关键词: 南丰县 水利管理 行政管理机构

内容

水利管理主要分经常性管理和临时性管理两个方面。经常性管理是由水利机构管理,临时性管理是秋冬农闲之际,组织农工兴修水利,以达到各项水利工程经常保持在最佳状态。
  民国初期,县设建设科有分管水利的专职人员2~3人(称技士、技佐)。民国36年(1947)设水利协会办事处,乡(镇)以下设水利协会委员会,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建国后,原建设科主要人员留用。1955年2月撤销建设科,设立农林科。1956年4月26日,成立水利局,水利干部增至12人。至1958年6月精简机构,水利局并入新成立的农林水利局。1959年1月9日,农、林、水分家,成立水利电力局,1962年7月又与农业局合并为农林水利局。“文化大革命”初期,水利部门并入农业服务站,1968年4月12日改属抓促部农业组。1970年1月14日属农业局。1972年8月31日恢复水利电力局至今。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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