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水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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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40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水利管理
分类号: TV698
页数: 3
摘要: 水利管理主要分经常性管理和临时性管理两个方面。经常性管理是由水利机构管理,临时性管理是秋冬农闲之际,组织农工兴修水利,以达到各项水利工程经常保持在最佳状态。民国初期,县设建设科有分管水利的专职人员2~3人。1956年4月26日,成立水利局,水利干部增至12人。至1958年6月精简机构,水利局并入新成立的农林水利局。1972年8月31日恢复水利电力局至今。动工前正式成立车磨岭水库工程指挥部,并抽调168名干部组成6股1室,进行施工。车磨岭水库建成26年后,又进行根治隐患保安加固施工。尔后成立车磨岭水库管理局,归口县水电局领导。继成立潭湖水库工程委员会,负责总干渠和左、右干渠工程。
关键词: 南丰县 水利管理 行政管理机构

内容

第一节管理机构行政管理机构水利管理主要分经常性管理和临时性管理两个方面。经常性管理是由水利机构管理,临时性管理是秋冬农闲之际,组织农工兴修水利,以达到各项水利工程经常保持在最佳状态。
  民国初期,县设建设科有分管水利的专职人员2~3人(称技士、技佐)。民国36年(1947)设水利协会办事处,乡(镇)以下设水利协会委员会,管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工作。
  建国后,原建设科主要人员留用。1955年2月撤销建设科,设立农林科。1956年4月26日,成立水利局,水利干部增至12人。至1958年6月精简机构,水利局并入新成立的农林水利局。1959年1月9日,农、林、水分家,成立水利电力局,1962年7月又与农业局合并为农林水利局。“文化大革命”初期,水利部门并入农业服务站,1968年4月12日改属抓促部农业组。1970年1月14日属农业局。1972年8月31日恢复水利电力局至今。
  工程管理机构车磨岭水库工程于1957年11月动工,1958的4月建成。动工前正式成立车磨岭水库工程指挥部,并抽调168名干部组成6股1室,进行施工。车磨岭水库建成26年后,又进行根治隐患保安加固施工。1982年12月成立指挥部对加固工程实行管理。尔后成立车磨岭水库管理局,归口县水电局领导。
  潭湖水库工程于1965年9月动工,县委书记亲自指挥13000多劳动大军上工地。施工管理紧张阶段,县、公社、大队三级书记上水库;并迅速成立以6股4战斗团为主的工程指挥部。至1966年6月,水库大坝、涵管等枢纽工程告一段落,关闸蓄水。继成立潭湖水库工程委员会,负责总干渠和左、右干渠工程。1968~1976年断断续续施工,但上述工程未能完成。1977年冬,重新成立指挥部,由县委书记领导,抽调6名局级干部加强指挥工作,划片包干。1978年完成整个枢纽工程后,潭湖水库工程委员会改为潭湖水库管理局,归口县水电局领导。
  小(一)型3个水库由当地受益村成立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水土保持机构 1954年开始设置水土保持机构,由农林部门兼管,1957年2月在洽湾长岭乡对水土流失进行重点治理。1963年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后,1964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调配干部4人。同时设立县水土保持试验站,配备职工30人。从此上级业务部门每年拨专款10多万元给予支持。“文化大革命”时,水土保持工作处于停顿状态。1973年重新恢复水土保持机构。1981年,水土保持机构又划归水利部门领导。1984年县重新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
  防汛指挥机构在1957年前,县未成立防汛抗旱组织,发生灾情,由地区水利部门直接指挥调度。1957年县委决定成立由工业、农业、水电、交通、邮电、商业等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下设办公室。每年汛期前,部署全年防汛抗旱工作,检查各项水利工程险情,制定渡汛方案;汛期组织所有力量投入抗洪抗旱抢险第一线;汛期后,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资下年参考。
  第二节工程管理自唐开元间(713~741)县令游茂洪修筑五陂后,全县陂塘踵兴,修筑不怠。清末全县有陂、坝、堰86座。但建而少修,年见倾圯。及至民国时期,军阀混战,兵祸连年,水利工程遭受严重破坏,更谈不上管理,使工程无法发挥效益。
  建国后至1987年,全县水利工程处于新建和旧有陂、坝修复阶段,其工程管理也是由分散到逐渐集中。各个较大的水利工程如两个中型水库均成立工程管理机构。潭湖水库管理局下设有工程管理组,专门配备技术干部2人。其余小(一)型和小(二)型水库均由当地受益农民管理。每到秋冬二季,各工程均进行岁修维护工作,主要内容为渠道清淤、排险加固、填堵渗漏等。规模较大、技术较复杂的则由县水利部门派员先行测量设计,在维修当中进行技术指导。并根据省水利厅指示精神及全县水利工程的发展和现有中小型水库工程管理的需要,制定水利工程管理办法:(1)根据工程管理和安全需要,建立和健全调度运用、观测检查、水文测量、养护维修、闸门操作、用水管理、水费征收、技术档案和安全保卫等必要的规章制度。局、库每年组织有关人员,对水库整个渠道和建筑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听取各灌区工作情况汇报,对险段隐患及时维修和处理,落实灌溉面积、冬修计划及下年灌溉计划。(2)为了确保工程安全,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灌区五不准的规定。即:一不准拦渠作埂,抬高水位;二不准在渠道两旁三米范围内取土、挖塘、埋坟、建屋、烧窑和种植作物;三不准在库渠上放牧;四不准在渠道上私开缺口,穿渠修闸,埋设涵管和架桥等;五不准在库渠道内、排灌站等水利建设附近爆破、炸鱼、毒鱼、捕鱼、钓鱼。(3)必须提高警惕,认真做好水库、渠道、电站和各项水利建筑物的管理、维修和保护工作,确保各种水利设施的安全;发现破坏行为,及时追查,作出严肃处理,严重的应依法惩处。
  第三节灌溉管理晚清至民国时期,由于封建土地所有制和“靠天吃饭”思想的束缚,大田作物并无灌溉工程,小型设施在村与村之间、农户与农户之间,往往为争灌溉用水,纠纷迭起,甚至酿成械斗。建国后,各项水利工程开始修复和新建,建成后立即转向严加管理。管理办法主要有:(一)凡引用水库蓄水,从事农副生产和工业生产的单位,均应在用水之前,向管委会办理用水手续,经批准后才能用水。(二)水库蓄水应以灌溉为主,在保证农田用水的前提下,切实作好用水发电等综合利用,当农业用水和发电产生矛盾时,首先满足农业灌溉需要。(三)管水员一定要掌握“六先六后”的原则(即:先远田后近田、先高田后低田、先用塘溪水后用水库水、先干田后湿田、先集体后个人、先粮油后其它作物);并做到“三看三灌”(即看天看地看苗、勤灌轮灌浅灌)科学用水。(四)看水制度。每年6~10月为看水时间,5月份开始清理渠内淤泥,安装闸门,检修渠道及附属建筑。6月分渠道放水试验。7~10月为主要放水期。(五)看水站做到划片包干,看水员在渠段内具体分段、分工,职责是在渠长2~3公里内,保证不倒堤,水畅通无阻。(六)水费征收应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
  第四节防汛措施清乾隆五十七年(1792)五月,南丰县城被水淹,大水从西门入灌,经一昼夜,毁房无数,冲决东北城垣,漂没余家排居民数十家。嘉庆五年(1800),大水冲毁东门惠政桥。民国20年(1931)水灾,淹没田地数以万亩。自此以后至解放前夕,先后多次洪水侵害,农田禾苗损失十分严重。但均少有具体防汛措施。
  1950年,省地水利部门成立防洪抗旱指挥部,由地区直接掌握汛情。1957年2月25日南丰县成立生产救灾委员会,各区设立区生产救灾委员会,领导群众防灾、抗灾、救灾。同时成立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机构。每年4月防汛抗旱机构投入工作并制定具体措施,有组织地安排好防汛与抗旱相结合的实施方案。1962年5月至6月份连续5次河水上涨,最高水位达81.38米,超过警戒线2.88米,是建国以来罕见的特大洪水,也是历史上少有的特大水灾。灾后,县委、县人委组织生产自救,迅速恢复了一批农田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减轻了灾害造成的损失。同时,省拨水灾救济款6.7万元,棉布证4.58万尺,修堤阻缺口经费3.7万元。
  1978年,根据抚州地区防汛会议精神,南丰防汛措施实现“三有”、“三不倒”、“三加强”。即:有防汛指挥机构、有指挥人员和抢险队伍、有防汛抢险物资;不倒堤、不倒坝、不倒库;切实加强防汛工作领导、加强中型及小(一)、(二)型水库的管理,加强对危险工地和险库的安全工作。
  1981年全县认真总结了防汛经验教训,认为主要是及早准备,组织要细,措施要落实到单位和个人,要充分做好转移和安置灾民工作,对中型及小(一)、(二)型要在汛前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这些经验制定渡汛方案,是为1981年南丰县防汛方案。内容分为3个方面: (一)组织好防汛抢险队伍:①4月初县城组织抢险队,选出精干的水性较好的队员290人。②由公路段、林业局选出100人组织护桥队。③粮食局、商业局、供销社自行组织物资抢护队伍。④交通局、县运输部门分别组织车辆、船筏待命。⑤县人民医院组织20名医务人员深入防洪前线。⑥邮电局、广播站应组织人员维修电话、广播线路,保证汛期畅通无阻。⑦组织治安保卫队,由公安局配合城关镇武装民兵做好治安保卫和居民转移的保护工作。
  (二)准备好防汛抢险物资:①交通部门及早配备好车辆船只竹筏等。②商业部门备好各项防汛及生活物资。③粮食部门保证粮油供应。④电力公司保证防汛照明。⑤通讯器材应准备充分,命令应保证畅通。⑥卫生部门保证药品器材充分供应。⑦各门水关关口由城关镇负责派人看守。
  (三)安排好转移地段,对险区居民与单位,在汛前必须做好转移的准备工作。
  1981年5月31日最高水位达81.1米,1987年4月3日最高水位达77.9米,都超过和接近水位警戒线,但防汛方案未变,仍按1981年防汛方案精神组织抗洪救灾,把洪水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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