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水土流失县境内水土流失始于明末清初,以后逐年增加,而历代政府对人与自然的关系认识不足,故对水土流失问题这一自然现象不闻不问。
建国后,人们缺乏宏观系统的经济生态观念,顾粮不顾山,全县水土流失继续恶化。1958年“大跃进”期间,大办集体食堂和大炼钢铁,森林再度遭毁,水土流失面积增大。据调查1963年全县有林地面积122.65万亩,森林覆盖率43.64%,由于森林受到严重破坏,每年森林资源消耗量超过生产量在16.4万立方米以上,造成有林面积大大减少。1964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48.3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16.87%,占山地总面积的20.38%。“文化大革命”中无政府状态严重,乱砍滥伐现象属历代罕见。这期间,放松了水土流失治理,忽视生态平衡,盲目改港造田,加之提倡烧山全垦造林,废林开荒,一时锯板厂一哄而上,砖瓦窑大量兴建,致使木材砍伐量年年超过生长量,水土流失面积逐年扩大。1980年县水土保持站对全县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和综合规划,统计全县水土流失面积为65.6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2.90%,占山地总面积的33.04%。又据1981年调查,全县有林地马尾松仅105.3万亩,森林覆盖率下降到36.7%,荒山面积逐年增加。
从1964年流失面积48.3万亩,到1987年流失面积65.6万余亩,23年中增加17.3万亩,平均每年增加流失面积0.752万亩。1987年全县水土流失状况,按流失程度区分,严重流失面积为11.25万亩,占总流失的17.2%;中度流失18万亩,占27.4%;轻度流失36.35万亩,占55.4%。在全县17个乡镇中,强度流失万亩以上的有洽湾、桑田、太和、市山、波罗等。这些地区的山头,植被覆盖率甚低,每当大雨,流水泥沙俱下,淤沟塞渠,损坏农田,有时甚至出现崩方、塌方。按流失类别分,全县花岗岩区面积共有147.8万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1.35%,水土流失面积达33.76万亩。红砂岩区面积92.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32.26%,水土流失达21.2万亩;变质岩区面积47.2万亩,占土地总面积16.39%,水土流失面积达10.6万亩。按侵蚀类型分,其中面蚀55.6万亩,沟蚀6万亩,崩蚀4万亩。
水土流失,危害甚大,过量砍伐是造成森林覆盖率急剧下降的主要原因,而森林覆盖率的减少又是造成水土流失的重要因素。1979年前后消耗林木每年平均超过生长量16.4万立方米。由于水土流失加剧,造成境内生态环境恶化,土地肥力下降;60年代以来盱江上游和县境内旴江及其支流两岸林木被乱砍滥伐,大量泥沙下泄,水位由深变浅,河床年年升高,影响了通航;又由于植被日益减少,光山秃岭表土层易被雨水冲刷,泥沙淤塞河床,使排水不畅,一遇暴雨使山洪暴发,河水泛滥;水土流失,造成水旱灾害频繁,影响了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提高。据统计,1980年全县水田27万亩,易旱田就有3.8万亩,占水田的13.4%,易涝田2万亩,占水田的7.2%,同时沃土流失,变成沙田的有5.6万亩,占水田的19.6%。三项合计占水田的40.20%。
第二节综合治理晚清和民国时期,政府不问水土保持工作,个体农民自发进行零星水土流失治理,但效果甚微。
建国后,加强了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1954年县设置水土保持机构后,始初步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1957年2月在洽湾长岭乡对水土流失进行工程与生物两方面治理。工程措施方面,完成拦河圳219条、拦河坊389个、拦河坝1座、土谷坊237座、石谷坊1座、沟头防护1处。生物措施方面,种马尾松2000亩,种紫穗槐380亩,封山育林1030亩,并订立护林公约,使秃山浊流逐渐开始改变。
1964年县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后,开始有组织地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县每年从小型农田水利经费中拨出专款用于水土保持。仅1964年即营造水土保持林5445亩,其中:马尾松2124亩、杉树1200亩、油茶312亩、油桐1809亩、果树235亩、茶叶11亩,生物治理的面积5691亩;工程治理上建土谷坊1830座,土方446方,沙窝320个,谷坊64方,鱼鳞坑1.6万个,土方5120方,治理荒山4600亩,封山育林300亩,合计完成控制水土流失面积8.86平方公里。同时在洽湾乡上店村发展队办民营水土保持苗圃1个,育苗1.5亩,油桐2000株,委托国营森林苗圃培育马尾松20亩、木荷1.5亩、油桐20万株。
“文化大革命”中,水土保持工作处于停顿、倒退状态。1964年水土流失面积48.3万亩,到1980年即增至65.6万亩,自然生态环境日益恶化。1984年8月,县重新成立水土保持委员会,根据“因地制宜,择优配置,统筹兼顾,长短结合”和“照顾当地群众需要”的原则,对水保专业户、重点户实行“技术指导优先、经济扶助优先、种子及化肥供应优先”的政策;及时建立水保科技试验推广组织,落实封山育林措施;同时对水土保持工作作出长远规划;重点贯彻“防治并重,治管结合,因地制宜,全面规划,综合治理,除害兴利”的方针,合理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农、林、牧、副、渔各业生产。
1985年县水土保持站着重进行水北村小流域的治理,治理面积达3.3万亩。1986年已初见成效,崩冈塌方,得到控制,修建的2座谷坊、拦河坝,拦截地表径流,阻住泥沙流入盱江,控制了水土流失。1986年以无息贷款形式,扶助莱溪乡九联村将195亩水土流失严重的土地进行综合治理,治理反坡台地15亩,垦复造林80亩,两岸泥沙地带植树100余亩,所植树木已部分形成森林覆盖率。为控制白舍、波罗等盱江上游地区水土流失造成的危害,1987年继续开展对全县小流域的治理;还在潭湖、车磨岭两中型水库四周绿化的基础上造林80亩,封山育林700亩;在盱江两岸造防护林3公里,协调各有关部门造用材林2.04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