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购销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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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31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购销
分类号: S619
页数: 2
摘要: 南丰蜜桔大部分运往外地销售。民国初,年外销1.5~2万担,主要由本县12家店号和黎川、抚州、建宁等地客商经销。民国23年成立江西省蜜桔运销合作社后,扩大了上海、武汉、南京等大城市的销售。建国后,国家重视蜜桔生产的发展,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政策和措施,如提高桔粮比价,稳定收购价格,在生产区建仓库、设收购点,后来还采取回供生产资料和发放贷款等方法,促进了蜜桔生产发展。1960年起蜜桔由国家统购统销,桔农无后顾之忧。1984年,国家确定柑桔为三类物资,开放市场,允许并鼓励桔农自行推销产品,国营外贸、果品公司在农民自愿交售的前提下,优质优价大量收购,继续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
关键词: 南丰县 南丰蜜桔 外地销售

内容

南丰蜜桔大部分运往外地销售。民国初,年外销1.5~2万担,主要由本县12家店号和黎川、抚州、建宁等地客商经销。民国23年(1934)成立江西省蜜桔运销合作社后,扩大了上海、武汉、南京等大城市的销售。建国后,国家重视蜜桔生产的发展,采取一系列积极的政策和措施,如提高桔粮比价,稳定收购价格,在生产区建仓库、设收购点,后来还采取回供生产资料和发放贷款等方法,促进了蜜桔生产发展。1960年起蜜桔由国家统购统销,桔农无后顾之忧。1984年,国家确定柑桔为三类物资,开放市场,允许并鼓励桔农自行推销产品,国营外贸、果品公司在农民自愿交售的前提下,优质优价大量收购,继续发挥国营商业主渠道作用。
  南丰蜜桔的外贸起落很大。民国26年曾由广东汕头市果品交易行运销伦敦250吨,此后出口大减。建国后恢复外销,1964年224吨,1973年552吨,1985年343吨,1986年436吨,1987年460吨,主要销往苏联、东欧等国家。
  销售蜜桔,为了避免损伤果皮,减弱果实呼吸强度和水分蒸发,减少病菌传染、保持果实鲜美,需进行包装。建国前,蜜桔多用竹篓包装,竹篓高2.5尺,直径1.8尺,可装桔120斤,上加木盖,用铅丝扎紧。建国后,包装分出口包装和内销包装2种:外贸包装要求严格,包果纸(15×16厘米)一张包1果,包纸交头在蒂部;果实装箱时交头全部向下,每只果箱只装同一品种、同一级别的果实,并按规定个数装箱。果箱过去用纸箱,目前均用木箱,有装30公斤、25公斤、20公斤3种,30公斤规格为63×35×26厘米,其余规格略小。内销包装均不用包果纸,有装30公斤、25公斤的木箱、竹篓2种,还有装5公斤、10公斤的小篾篓便于携带。外销蜜桔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散装,虽可降低费用,但易伤果皮,引起腐烂。
  南丰蜜桔采收时,是南丰一年一度最繁荣的季节,全国各地商贾纷至沓来,应接不暇,城乡道路上装满蜜桔的各地车辆络绎不绝,销售面逐年扩大,除本省外,主要销往上海、武汉、安徽等省市,近年来北京及华北、东北许多城市采购量逐年增加,为南丰蜜桔销售增加了新的网点。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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