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农田建设最显著的成就有三: 垦荒造田建国初,到处可以看到大片荒地。在20世纪50年代被陆续开垦成田。进入60年代,随着水利事业发展,很多山坡、丘陵地被开垦成旱地或水田。据统计,建国以来共开垦荒地72284亩。其中:1950~1952年开垦13321亩,年平均4440亩;1953~1957年互助合作时期开垦41896亩,年平均8379亩;人民公社化前期7年开垦14651亩。此后,虽然有的山区仍继续垦荒,但不多,1971~1987年17年中共开垦荒地2416亩。
改造低产田 50年代,粮食产量低而不稳,单位面积产量最高的1957年平均亩产只有125公斤。60年代以来,认真抓低产田改造,一是改善排灌条件,山区普遍搞“一垄三沟”(田字沟、腰沟、丰产沟)和环山马蹄形排水沟;平原、丘陵和山排田改善水利设施,改串灌为沟灌,排灌分家。二是深耕改土,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地力。三是扩种绿肥,开展积造肥运动,科学管理肥水,增加有机肥料,促使土壤熟化,经过多年努力,到1987年,全县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达18.32万亩。
园田化此项工作始于1959年,到60年代末,各人民公社较为平整的塅田,基本上都建设成园田化的土地,面积为11.2万亩,用于修筑机耕道和田间大道占地14555亩(这些机耕道后来大部分被改为农田)。经过园田化建设,过去高低不平、大小不一、形状各异的“三跑田”(跑水、跑土、跑肥)被建设成为平平整整、大小划一、田水沟路配套的标准化“井”字形的“三保田”(保水、保土、保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