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农业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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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188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农业体制改革
分类号: F327.56
页数: 1
摘要: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逐步实行一系列农业生产责任制,开始实行包产到组、联产计酬、联产到劳等形式,1981年1月,三溪、东坪公社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2年初,除太和公社里源生产队外,全县农村均实行大包干。实行大包干,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承包给社员耕作,集体的耕牛、农具、耕作机具全部作价卖给社员,收获的农产品除交国家征购粮、提留集体积累外,全部归承包者所有,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1983年,全县粮食产量突破1756.07吨,播面亩产402公斤,人均纯收入411元,是1976年136元的2倍多,向国家交售粮食91945吨,商品率为52.5%,比1976年粮食总产83662吨还多8477吨。
关键词: 南丰县 农业体制改革 农业生产责任制

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县内逐步实行一系列农业生产责任制,开始实行包产到组、联产计酬、联产到劳等形式,1981年1月,三溪、东坪公社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1982年初,除太和公社里源生产队外,全县农村均实行大包干。实行大包干,土地所有权仍属集体,承包给社员耕作,集体的耕牛、农具、耕作机具全部作价卖给社员,收获的农产品除交国家征购粮、提留集体积累外,全部归承包者所有,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1983年,全县粮食产量突破1756.07吨,播面亩产402公斤,人均纯收入411元,是1976年136元的2倍多,向国家交售粮食91945吨,商品率为52.5%,比1976年粮食总产83662吨还多8477吨。
  大包干使农民有生产自主权,广大农民的才智和专长得到充分的发挥,单纯的农业和单一的粮食结构逐步向多样化、专业化、商品化方向发展,出现了一批专业户和经济联合体。1987年,全县共有农、林、牧、渔、商业、手工业、运输业、建筑业和其他行业专业户148个、经济联合体179个。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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