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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高利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181
颗粒名称:
高利贷
分类号:
F327.56
页数:
1
摘要:
在土地私有制社会里,高利贷在农村盛行。《江西省农业统计》(二)中,对南丰农村借贷情况有个统计:借钱户占农户60%,月利率最高2%,最低1%;借粮户占30%,利率为春借1石,秋还1.2石。另据土改资料,解放前,农村高利贷有3种: 1、钱息,一年息为本金的400~500%,月息20%,圩息20%,甚至出现过日息20%。买主在青黄不接时,以三分之一左右的价钱购买即将成熟的果实。
关键词:
南丰县
土地私有制
高利贷
内容
在土地私有制社会里,高利贷在农村盛行。《江西省农业统计》(二)中,对南丰农村借贷情况有个统计:借钱户占农户60%,月利率最高2%,最低1%;借粮户占30%,利率为春借1石,秋还1.2石。
另据土改资料,解放前,农村高利贷有3种: 1、钱息,一年息为本金的400~500%,月息20%,圩息20%,甚至出现过日息20%。
2、谷息,农民欠租或借口粮,新谷登场后交息谷50~100%。
3、卖秋谷、判桔花,这是最残酷的剥削方式。买主在青黄不接时,以三分之一左右的价钱购买即将成熟的果实。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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