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体制建国前没有物资管理机构。
建国后至1962年计划物资由县计划委员会统筹管理。1963年5月成立南丰县物资局,受县人民政府与地区物资局双重领导,具体组织物资经营活动。
1968年物资部门并入南丰县生产生活资料购销处为生资批发部。1969年并入县工业局为物资组。1971年恢复物资局。1972年县农业机械公司成立后,划出所辖农机业务。 1978年,实行“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物资管理体制。从主要采取指令性计划的物资管理体制向扩大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调节的方向转变;物资购销从条块分割的封闭体系向发展横向联系的开放体系转变;物资企业从分配调拨为主、政企职责不分的体制向增强自主经营活力、政企职责分开的体制转变;物资价格,从很少反映价值和供求关系的变化向自觉运用价值规律的方向转变。
随着物资供应横向经济联系不断扩大,物资供求量日益增大。物资供应门市部逐渐增多,物资管理机构亦相应扩大。1987年局内下设人秘股、财务股、业务股,下辖金属组、机电组、化建组,全局共有职工65人。
管理方法物资管理主要有直接计划管理、间接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管理。计划物资根据当时物资供应情况主要有金属,如钢材、有色金属;机电,如电动机、汽车及零部件;轻化,如纯碱、轮胎;建材,如水泥、玻璃。共四大类由县物资局专供。
1950~1977年国家对各类物资主要采取直接计划管理。货源由上级物资部门按计划调拨或按计划由生产厂(矿)直线调运。
1978~1987年国家对各类物资采取指令性计划、指导性计划和自由购销同步进行的管理办法,对计划的主要物资用计划管住,坚持“确保重点,确保农业,确保水利建设”的原则。对计划外物资积极疏通各条渠道,积极组织货源。1978年后国家对计划外物资放开价格。1980年以来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各种计划物资的指标逐年减少,钢材、水泥、玻璃等主要品种大部分实行议购议销,计划外物资品种数量逐年增多,并逐渐占居主导地位。县物资局在新的物资供应关系转变的形势下,主要任务是:管好计划内物资,搞活计划外物资,增强经营活力,扩大经营品种,以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等调销方式,更好地疏通物资流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