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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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161
颗粒名称: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分类号: F299.22
页数: 1
摘要: 建国初,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对全县工商企业进行全面登记工作。从此,工商企业开业、停业、转业、变更营业范围都要及时进行登记。“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1973年5月县工商局会同县商业局对全县由原个体商贩组成的合作商店进行全面登记发照工作。同时会同公安部门对旅店、旧货业、修理业经营无线电管制器材的门市部等特种行业进行整顿、登记发证工作。1978年成立工商企业清理、整顿、登记领导小组,开展全县工商企业登记发证工作,核准发证国营、集体工业企业130户、商业企业221户、个体工商户27户。颁发工业企业执照的有85户,职工5846人,资金1180万元。
关键词: 南丰县 工商行政管理 登记管理

内容

建国初,县人民政府工商科对全县工商企业进行全面登记工作。从此,工商企业开业、停业、转业、变更营业范围都要及时进行登记。“文化大革命”初期停止。
  1973年5月县工商局会同县商业局对全县由原个体商贩组成的合作商店进行全面登记发照工作。同时会同公安部门对旅店、旧货业、修理业经营无线电管制器材的门市部等特种行业进行整顿、登记发证工作。
  1978年成立工商企业清理、整顿、登记领导小组,开展全县工商企业登记发证工作,核准发证国营、集体工业企业130户、商业企业221户、个体工商户27户。
  1979年,按照国务院102号文件关于“工商企业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规定,对全县国营、集体商业企业进行清理换照。
  1980年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全县工业大普查和登记工作。颁发工业企业执照的有85户,职工5846人,资金1180万元。
  1981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大普查。1982年年审合格的国营、集体工业企业有150户,商业企业473户,个体工商户427户。1987年年审合格的国营、集体工业企业有185户,商业企业170户,个体工商户2837户。
  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管理,县工商部门除进行全面登记发证及进行多次的清理、整顿和换证外,还于1980年3月制订下达关于“加强小商小贩管理的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采取“固定经营地点,固定经营范围,加强价格管理”等措施,使个体户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
  表12—21 1978~1987年工商业登记一览注:①工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建筑业; ②商业企业包括饮食、服务、修理、旅游行业、农村双代店; ③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体手工业在内; ④工、商业户包括分支机构。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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