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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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159
颗粒名称: 管理机构
分类号: F299.22
页数: 1
摘要: 建国前,全县无工商行政管理机构。1949年8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管理工商行政事务。1967年5月成立南丰县市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县直属机关抽调11名干部集中在县工商联办公,并建立城关镇、市山、三溪、洽湾、古城、傅坊、白舍、洽村、长红等9个基层“市管会”。1969年9月恢复“县市管会”及基层市管会机构。1972年9月正式成立南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管会合署办公,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亦同时与基层市管会合署办公。为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管理,维护个体工商户经济利益,1983年3月成立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并先后在琴城镇、太和镇、白舍镇、洽村乡等11个乡镇成立分会,至1987年全县共有会员2500余人。
关键词: 南丰县 工商行政管理 管理机构

内容

建国前,全县无工商行政管理机构。
  1949年8月,县人民政府设立工商科,管理工商行政事务。1958年改由商业局兼管。
  1967年5月成立南丰县市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县直属机关抽调11名干部集中在县工商联办公,并建立城关镇、市山、三溪、洽湾、古城、傅坊、白舍、洽村、长红等9个基层“市管会”。1968年2月改为“南丰县打击投机倒把总指挥部”。1969年9月恢复“县市管会”及基层市管会机构。1972年9月正式成立南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市管会合署办公,下属工商行政管理所亦同时与基层市管会合署办公。1987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人秘、工商、市管、合同商标4个股,下属12个基层工商所,全县共有工商行政管理人员107人,主要职责是:负责维护城乡市场经济秩序,查处违法经营,打击投机倒把,对全县工商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登记、发照,实行监督管理,负责管理经济合同,保护商标专用权,维护消费者利益。
  为加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管理,维护个体工商户经济利益,1983年3月成立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并先后在琴城镇、太和镇、白舍镇、洽村乡等11个乡镇成立分会,至1987年全县共有会员2500余人。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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