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与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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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154
颗粒名称: 机构与职能
分类号: F299.22
页数: 2
摘要: 民国31年县政府设立统计室,办理有关调查统计事宜。建国初期,县未设置正式统计机构,统计工作分散由各系统进行。1953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计划统计科,开展国民经济主要数据的统计调查工作。1957年4月撤销计划统计科,统计工作并入县计划委员会。1962年成立南丰县统计局,配备专职干部,自此,统计工作的职能、任务及统计范围有比较明确的规定。1968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设计划统计组抓管统计工作。1987年底县统计局有工作人员13人,全县各系统有专职统计员69人,兼职统计员156人。
关键词: 南丰县 统计管理 统计机构

内容

民国31年(1942)县政府设立统计室,办理有关调查统计事宜。
  建国初期,县未设置正式统计机构,统计工作分散由各系统进行。1953年3月县人民政府设计划统计科,开展国民经济主要数据的统计调查工作。1957年4月撤销计划统计科,统计工作并入县计划委员会。1962年成立南丰县统计局,配备专职干部,自此,统计工作的职能、任务及统计范围有比较明确的规定。“文化大革命”初期,统计机构撤销,统计工作中断。1968年4月,县革命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设计划统计组抓管统计工作。1978年划归县计划委员会。1981年11月重新设立统计局。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决定》颁布后,统计工作有法可依,统计工作的制度、章程日益完善,统计工作的服务范围有所扩大。县统计局改革“只对上级负责”的封闭服务方式,采取开放型的统计服务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县公布各项统计指标数据,向有关单位提供全县国民经济运转,编印《全县国民经济统计资料》充分发挥统计工作的服务和监督作用。1987年底县统计局有工作人员13人,全县各系统有专职统计员69人,兼职统计员156人。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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