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初期,在国民经济得到恢复的基础上,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期间,在党的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下,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全面实现农业、手工业合作化,私营工商业全面实行公私合营,各业经济关系协调、效益较好,社会生产力迅速发展。“一·五”计划各项指标都超额完成。5年间,工农业总产值和粮食总产年平均递增率分别达到7.1%和7%。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有较大增长。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是在“快马加鞭,全面跃进,十年规划,争取五年完成”的口号下制订的。计划严重脱离实际,计划指标层层加码,浮夸虚报风盛行,造成国民经济严重失调,工业产值下降,由1960年的1099.8万元,下降到1962年的534.46万元;农业减产,全县粮食总产1961年仅5000万公斤,比1957年减产500万公斤。全县物资供应紧张,人民生活困难。
1963~1965年全县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重大经济比例关系得到改善,生产布局趋向合理,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3年间工业总产值和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率分别达到11.8%和3.5%。
“文化大革命”期间(1966~1976年),即“三·五”、“四·五”计划和“五·五”计划的头一年,计划机构先撤后并,计划工作受到冲击,脱离实际的高指标时有抬头。虽经过全县广大工人、农民的努力,全县国民经济在艰难曲折中发展,但速度减慢,效益降低。1975年“四·五”计划期末,全县粮食总产达8442.65万公斤,工业总产值达1538.73万元,农业总产值达4752.45万元。1966~1975年10年间粮食总产、工业总产值和农业总产值年平均递增率分别达到2.3%、10.1%和3.1%。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南丰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按照“实事求是”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编制1976~1980年“五·五”计划。这期间,全县在不放松粮食生产的同时,下大力气把经济作物搞上去,特别是根据南丰生产柑桔的经济优势,大力发展蜜桔生产。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良好。1980年与1976年比较,工业总产值、农业总产值、粮食总产和柑桔总产分别增长99.11%、38.15%、58.81%和96.06%。
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和第七个五年计划(1986~1990年)是在不断深化改革,治理整顿、大胆开放搞活经济的形势下编制的。此期间,根据中共十二大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全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结合南丰县情,提出到1990年全县奋斗目标是:力争工农业总产值达23000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比1980年增长1.27倍;其中:农业总产值达12000万元,增长0.87倍;工业总产值达11000万元,增长1.9倍;财政收入1018万元,增长1.3倍。1987年是执行“七、五”计划的第二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达17262万元,粮食总产达17000万公斤,柑桔总产达1608万公斤,财政收入达1004.9万元。其中工农业总产值已达到“七·五”计划期末指标的75%,财政收入已接近“七·五”计划期末指标数。全县呈现农业增产、工业增值、财政增收、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