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所有制结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140
颗粒名称: 商业所有制结构
分类号: F019.8
页数: 2
摘要: 1949年以前,经商开店所有制全属私营和个体所有。1951年开始建立集体所有制的供销合作社,是年集体所有制商业、国营商业和私营商业的零售额分别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的1.14%、22.41%和76.45%。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集体性质的供销社发展很快,其零售额占全县零售总额上升到13.26%,比1951年增长15.45倍。1956年私营商业纳入公私合营,小商贩组建合作商店(组),是年公私合营商业、集体所有制商业、国营商业分别占商品零售总额的34.75%、42.56%、22.69%。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鼓励发展个体经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个体商贩发展迅速,1987年个体商业零售额占全县总零售额已上升到23.6%,集体、国营商业分别占35.5%、40.9%。
关键词: 南丰县 商业所有制结构 国营商业

内容

1949年以前,经商开店所有制全属私营和个体所有。1950年国营土产公司建立后,始有全民所有制商业,当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中,国营商业为15.7万元,占商品零售总额的10.63%;私营商业占商品零售总额的89.37%。1951年开始建立集体所有制的供销合作社,是年集体所有制商业、国营商业和私营商业的零售额分别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的1.14%、22.41%和76.45%。1953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开始后,集体性质的供销社发展很快,其零售额占全县零售总额上升到13.26%,比1951年增长15.45倍。1956年私营商业纳入公私合营,小商贩组建合作商店(组),是年公私合营商业、集体所有制商业、国营商业分别占商品零售总额的34.75%、42.56%、22.69%。1958年国营、集体、公私合营零售额分别占全县零售总额的42.51%、14.52%、42.97%。1961年国营、集体、公私合营零售额分别占全县商品零售总额的65.35%、29.36%、5.29%。“文化大革命”期间,公私合营全部转为国营,集体商业被削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鼓励发展个体经济。1980年集体商业、国营商业和个体商贩分别占全县总零售额的52.3%、45.6%和2.1%。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个体商贩发展迅速,1987年个体商业零售额占全县总零售额已上升到23.6%,集体、国营商业分别占35.5%、40.9%。
  表12—10 商业所有制结构一览单位:万元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