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南丰经济十分落后,以手工操作和作坊生产为主的工业,以粮桔生产为主的农业,生产方式原始,产值产量极低又不稳。1949年工农业总产值仅1574.25万元(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其中,农业总产值1447.81万元;工业总产值126.44万元。农业总产值占工农业总产值91.97%、工业产值仅占8.03%。
建国初期(1949~1952年),国民经济迅速恢复。1952年工农业总产值达2476.29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151.2万元,比1949年增长48.58%;工业总产值325.09万元,比1949年增长157.1%。为进入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开创了有利条件。
1953年开始执行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此期间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发展了生产力。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3570.98万元,比1952年增长44.21%,其中,工业总产值达457.42万元,比1952年增长40.71%,年均递增7.1%;农业总产值3113.56万元,比1952年增长44.75%,年均递增7.7%。工农业总产值递增率与全省同期工农业总产值递增率的7.6%基本相等。
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期间,由于受浮夸、冒进等左倾错误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工农业生产遭到严重挫折。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为3049.84万元,比1957年下降14.59%.农业总产值2515.38万元,比1957年下降19.21%,年均递减4.2%;工业生产方面,1958年和1959年兴办一些小型工厂,工业总产值有所增长,1962年工业总产值534.46万元,比1957年增长16.8%,年均递增3.1%。
1963年,全县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历时三年,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调整,重大经济比例关系得到初步改善,生产布局渐趋合理。1965年工农业总产值4104.03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591.75万元,比1962年增长10.72%,年均递增3.5%;农业总产值3512.28万元,比1962年增长39.63%,年均递增11.8%。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期间,农业贯彻“以农为主,以副养农,综合经营”的方针,大力发展粮食生产同时全面推广矮杆优良品种,并投入大量化肥、农药,农业生产获得较好收成。1970年工农业总产值4841.03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4253.31万元,比1965年增长21.1%,年均增长3.9%;工业生产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工厂经常停产。工业总产值只完成587.72万元,比“文化大革命”前的1965年下降0.7%,年均递减0.14%。
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年)期间,坚持“以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方针,排除“文化大革命”干扰,坚持正常的生产秩序,工农业生产在艰苦曲折中得以发展。197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6291.18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4752.45万元,比1970年增长11.74%,年均递增2.2%;工业总产值1538.73万元,比1970年增长161.81%,年均递增21.2%。
第五个五年计划(1976~1980年)期间,全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战略决策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工农业生产有较快的发展。1980年工农业总产值达9629.16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6565.41万元,比1975年增长38.15%,年均递增6.7%;工业总产值3063.75万元,比1975年增长99.11%,年均递增14.8%。
第六个五年计划(1981~1985年)期间,全面开展经济体制改革,扩大横向经济联系,农业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工业推行生产经营承包制和厂长负责制,实行利改税,促进了工农业生产飞跃发展。1985年工农业总产值达14926.5万元,比1980年增长55.01%,年均增长9.2%,是建国以来工农业总产值增长最快的五年,其中农业总产值为9450万元,比1980年增长43.94%,年均递增7.5%,工业总产值5476.50万元,比1980年增长78.75%,年均递增12.3%。
1986年第七个五年计划开始,至1987年工农业总产值达17262万元,比1985年增长15.65%,年均递增7.5%,其中:农业总产值9879万元,比1985年增长4.54%,年均递增2.2%;工业总产值1987年实际完成7383万元,比1985年增长34.81%,年均递增16.1%。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所占比重由1949年的8.03%上升到42.77%;农业所占比重由91.97%降至57.23%。
建国后各五年计划时期工农业总产值增长速度一览表12—1 (按1980年不变价格计算) 单位:万元注:工业总产值含村及村以下工业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