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南丰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40220020210007115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
| 分类号: | E289 |
| 页数: | 1 |
| 摘要: | 第二次国内革命期间,县内苏维埃政区青年自愿服役,当时虽战事频仍、生活艰苦,但广大劳动群众仍然踊跃报名参加红军,以当上红军为荣。1933年洽村、明阳、沙坑在支前扩红中一次就有30人应召入伍,鄱阳村300余名青壮年先后有140人参军。1949年9月至1954年仍实行志愿兵役制。解放之初,约有50余名青年和在校中学生,满怀爱国热情,自愿报名参军或投考军政大学。1951年6月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全县有150余名优秀青年踊跃报名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979年以来实行义务兵役制与志愿兵役制相结合的制度,一些超期服役的义务兵中的部分技术兵,可转为志愿兵,愿意服役者,仍可继续服役。 |
| 关键词: | 南丰县 自愿服役者 志愿兵役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