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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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103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民兵
分类号: E289
页数: 5
摘要: 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建国后,各地普遍建立民兵组织,在剿匪反霸、土地改革中发挥重大作用。1958年,遵照毛泽东“大办民兵师”的指示,民兵组织迅速发展,仅1个月左右即基本上实现全民皆兵。全县共设3个民兵师、15个团、51个营、210个连、838个排、3446个班,民兵总数达48546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1%。1960年12月后,将普通民兵的年龄调整为男性16~45周岁、女性16~35岁;并有重点地选择基础较好的基干民兵班排,配备适量武器,作为应付紧急情况的基干武装。1975年12月起,将配发武器的民兵统称为基干民兵,作为平时维护社会治安,执行紧急任务,战时对敌作战及兵员动员的骨干。
关键词: 南丰县 民兵组织 民兵训练

内容

第一节组织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建国后,各地普遍建立民兵组织,在剿匪反霸、土地改革中发挥重大作用。195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全县将年龄在18~45岁的男性公民,16~35岁的女性公民,统一编人民兵组织。各乡建立民兵中队,下设排、班,全县有民兵10966人。1953年1月县乡成立人民武装委员会,以加强民兵工作。1958年,遵照毛泽东“大办民兵师”的指示,民兵组织迅速发展,仅1个月左右即基本上实现全民皆兵。当时全县以公社、大队、厂矿、机关、学校为单位,分别编为团、营、连、排、班。全县共设3个民兵师、15个团、51个营、210个连、838个排、3446个班,民兵总数达48546人(其中基干民兵8561人),占全县总人口的41%。1960年12月后,将普通民兵的年龄调整为男性16~45周岁、女性16~35岁;并有重点地选择基础较好的基干民兵班排,配备适量武器(一般为每2~3人配1支枪),作为应付紧急情况的基干武装。当年全县共组建7个武装连、27个排、36个班,1336人,占总人口的4%。1962年后,遵照毛泽东关于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每年秋冬对民兵组织进行一次整顿,及时办理出、入、转队,健全制度,做到官兵相识,使民兵组织更加落实。1967~1970年间,民兵工作趋于停顿状态。1971年后逐渐恢复。1975年12月起,将配发武器的民兵统称为基干民兵,作为平时维护社会治安,执行紧急任务,战时对敌作战及兵员动员的骨干。
  1981年起,每年对全县民兵组织进行一次整顿。机关、学校、科研单位、文艺团体、商店、街道居民委员会不再建立民兵组织;重新规定基于民兵的年龄为18~28周岁、普通民兵年龄为29~35周岁;取消武装基干民兵连建制,只设基干民兵;女民兵只编基干不编普通。将基干民兵划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使民兵制度同预备役制度相结合,民兵工作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相结合。经整顿,建立八二迫击炮、重机枪、通信、侦察等专业技术分队。
  表11—2 1950~1987年民兵人员统计一览第二节训练各个时期的民兵训练,本着“劳武结合”原则,根据形势和战备需要而异。
  政治教育政治教育是民兵训练的重要内容,1950~1980年,主要利用政治夜校和基干民兵每月1次的例会集中进行。
  1981年以来,政治教育内容更加规范化。主要内容:一是民兵基本知识,包括战备思想,人民战争,民兵的光荣传统,民兵性质与任务,怎样当个好民兵;二是时事政策教育,包括形势与任务,党的路线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令等。政治教育制度更加正规化,坚持了每年政治课时间占军事训练时间的10%,基干民兵每月一课的制度,全县聘请公社(乡、镇)中心小学教师91人,大队(村)小学教师539人为义务教员。1982年民兵政治教育开课面达到100%,到课率为81.3%,评选出优秀教员76人,先进民兵183人,“三落实”基干民兵营(连)7个,排、班46个。同年5月,太和公社、洽湾公社洽湾大队出席了抚州地区民兵工作会议;8月,出席江西省军区在庐山召开的民兵政治工作座谈会。嗣后,福州军区政治部转发洽湾大队《从“三性”入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经验;抚州军分区转发县武装部《切实加强领导,抓好基干民兵一月一堂政治课的落实》的经验。1986年以来基干民兵每月一课改为每季一课,采取集中教育和分散教育、面授和刊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军事训练训练对象以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为主,普通民兵只进行政治训练和队列训练。民兵军事教员由县人武部或公社(乡、镇)人武部干部担任。专职武装干部由抚州军分区集训。
  训练内容在1950~1957年,以射击、投弹、刺杀、战术及队列操练为主。1958年侧重于“三防”(防核武器、防化学武器、防细菌武器)训练。1969年后增加“三打”(打飞机、打坦克、打伞兵)内容。1980年以来,按一年民兵、二年以上民兵分别集训,授以不同内容,每个民兵必须进行上述内容2个周期的训练。1981年民兵军事训练改革后,按专业技术分队分别进行训练。1986年以后,民兵训练由县集中进行,经费全县统筹。
  训练方法采取适当集中和小型、就地、分散的方法,定期或分期分批训练。每年训练的时间,1950~1957年为6~15天,1958~1964年定为10天,排长以上民兵干部为130小时,1966年减至5~7天,1977年以后规定不少于15天,专业技术分队不少于20天。训练期间工资照发,工分照记。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给予一定补贴。
  武器装备建国初期,民兵武器数量少,且都是旧式步枪。1958年大办民兵师后,武器数量大增。1975年武器更新,装备了六三式自动步枪、五六式六〇炮、六二式八二炮、四〇火箭筒、五四式12.7毫米高射机枪等。以后又配备了电台、电话单机等通信器材。1980年将陈旧的杂式武器上交报废。1982年7月,17个乡镇场均设有武器套间,设专职保管员。次年3月,经抚州军分区检查,县人武部被评为1982年度全区民兵武器管理先进单位。1986年以后武器由县集中保管。
  第三节活动参战参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县内赤卫队参军参战,曾进行艰苦卓绝的斗争,作出过重大贡献。建国初期,广大民兵配合人民解放军和地方武装,参与和单独执行剿匪反霸任务千余次,毙伤俘匪1219人,缴获重机枪18挺、长枪789支,短枪189支、子弹16875发、手榴弹1425枚。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捕获逃亡地主、恶霸、潜逃犯及反革命分子204人归案。土地改革后,监督管制地、富、反、坏分子316人,押送案犯238人次。在反空降斗争中,广大民兵长期执行对空监视任务,先后在三溪乡的坪上、司前、黄连山,西溪乡的藕塘,东坪乡的朱源,桑田乡的坪上,太和镇的樟坊,傅坊乡的董溪、杨家,洽村乡的明阳、黄龙坑以及长陂等15个重点地区设立对空监视哨。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民兵勇挑急、难、险、重任务,做出新的贡献。民兵在1956~1957年连续2年抗旱救灾中,保住禾田33142亩,夺得农业大丰收。在1962年和1982年的洪水灾害中,民兵全力投入抗洪抢险。仅1982年就保住良田4935亩。许多民兵在生产工作岗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被评为生产标兵、劳动模范、先进生产者和技术革新能手。
  1981年农村试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全县有503名民兵不计报酬地帮助贫困户生产劳动,932名成为农业技术示范户,并出现大批勤劳致富的先进典型。
  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民兵积极配合公安干警破获各类案件,打击犯罪分子,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1983年9月中旬追捕重大持枪杀人犯“二王”(王宗玮、王宗坊)时,万名民兵召之即来,上阵围捕。
  在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中,广大民兵学政治、学军事、学科学、学文化、学英雄,涌现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1984年县武装部与太和乡司前村委会里源村民小组开展共建文明村活动,同年11月被福州军区、江西省人民政府授予军民共建先进单位匾牌。
  民兵代表大会按《民兵工作条例》规定,民兵代表大会每2~3年召开一次。自1952~1987年,县内先后召开6届民兵代表大会。
  表11—3 建国后历届民兵代表大会简况一览赣闽六县联防 1958年6月20日至1961年底,赣闽两省毗邻的广昌、石城、南丰、宁都、建宁、清宁(后改称宁化)组成以反空降、防暴乱为中心的6县治安联防(后减少宁都,为5县联防)。这期间,先后召开18次联防委员会。1961年,6县联防在各县边界地区成立4个协作片,以加强边界地区的治安协作。南丰县傅坊公社的田陀、董溪、杨溪、石咀、港下、田心、前村7个大队划在第一协作片内。其民兵受该片统一指挥。次年,增设第五协作片,南丰县洽村公社的瞿村、新田、黄龙坑大队,朱坊公社的西溪、藕塘大队及长红垦殖场划在第五协作片,由长红垦殖场党委书记任该协作片主任委员。1975年傅坊公社被评为6县联防先进单位。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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