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有二:白舍镇,在县南30公里的太平乡四十一都,设于未建县前。宋崇武间(1102~1108)改为太平巡检司。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裁革。仙君镇,在北门外二都,以世贤乡巡检统辖,元至正初设,至正二十年(1360)裁革。镇将(使)只掌防戍守御,其品秩与县令同。
巡检司明洪武二年知州程瑞在县南10公里建龙池巡检司,以严警察、防盗贼,维护社会治安,后徙三十三都黄源沙坪。嘉靖三十八年(1559)再迁二十四都双港口,次年毁于兵,遂改建于二十五都窑上。
团练总局清咸丰时(1851~1864)设县团练总局,分设团练所,以抗御太平天国军进攻。
保卫团宣统三年(1911)九月十七日南丰知县来宝书、巡防营哨官郑耀廷悬白旗宣布南丰光复,拥护辛亥革命,并召开官、绅、商、学各界代表人士会议,决定成立保卫团以维持治安。
挨户团民国15年(1926)2月,胡竹笙以保护富人利益为名,组建挨户团,团部设洽村,分团设备都。强迫15岁以上的男子参加,逐渐形成一股武装势力。挨户团以派捐、收税和放纵团丁抢劫财物,维持生存。
靖卫团民国16年(1927),国共合作分裂后,县政府奉令“清乡铲共”,组建靖卫团,由县长兼任团长。20年3月清查户口,实行保甲法,下设4个中队,共466人,有步枪360支。
军事科、国民兵团民国26年,县政府增设第五科,不久改称军事科,负责征兵事宜。28年南丰县成立国民兵团,县长李屏山兼任团长,并按基层行政区域将役龄男性编为区队、乡队、保队、常备队等,以后则经常变换名称为国民自卫大队、保安警察队、防护团、民众自卫总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