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068
颗粒名称: 安全生产
分类号: C913
页数: 1
摘要: 建国后,县内各企业逐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各种劳动保护措施,用以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企事业单位,为保护职工身心健康,防止职业病,对接触有害物质或高空、高温作业的职工,都按规定分别发给保健食品和劳保用品。如医疗放射性工作发给甲级保健食品,每人每月发给8~10元营养费;从事高空、高温工作如邮电、水泥、翻砂、锅炉、化验等发给乙级保健食品,每人每月发给4~8元营养费。寒冬发给职工取暖费,暑天发给职工暑药及降温费。健康检查时发现病情立即医治,对确实不适应某种工种时,立即调换。对女职工实行五期保护,定期举办妇幼保健知识讲座,每月发给妇女卫生费,对妊娠妇女给予适当照顾。
关键词: 南丰县 安全生产 劳动保护

内容

建国后,县内各企业逐步完善安全规章制度,采取各种劳动保护措施,用以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企事业单位,为保护职工身心健康,防止职业病,对接触有害物质或高空、高温作业的职工,都按规定分别发给保健食品和劳保用品。如医疗放射性工作发给甲级保健食品,每人每月发给8~10元营养费;从事高空、高温工作如邮电、水泥、翻砂、锅炉、化验等发给乙级保健食品,每人每月发给4~8元营养费。寒冬发给职工取暖费,暑天发给职工暑药及降温费。
  从1959年开始,对全县39个单位的干部职工,每年均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卡片档案。健康检查时发现病情立即医治,对确实不适应某种工种时,立即调换。如1983年6月对县水泥厂40名粉尘作业工人健康检查时,发现O~Ⅰ期矽肺者3名,除积极治疗外,均予以调换工种。
  对女职工实行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保护,定期举办妇幼保健知识讲座,每月发给妇女卫生费,对妊娠妇女给予适当照顾(重活调轻活)。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