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学生的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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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057
颗粒名称: 毕业学生的任用
分类号: C913
页数: 2
摘要: 民国时期,专科、大学毕业生均以自找职业为主,政府不予统一分配。建国后,人民政府始终执行“国家统一招收、统一分配”的原则,坚持学用一致、人尽其才,参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毕业生的具体专业情况,致力于对口分配,以发挥其专长。组织人事部门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大中专毕业生的使用情况,发现使用不当时,及时调整。从1950~1987年共安排专科、大学毕业生408人、中专毕业生918人共1326人,分配到行政事业单位78人,文教卫生单位1040人,工交财贸农林水单位137人,乡镇单位71人。
关键词: 南丰县 大学毕业生 工作岗位

内容

民国时期,专科、大学毕业生均以自找职业为主,政府不予统一分配。
  建国后,人民政府始终执行“国家统一招收、统一分配”的原则,坚持学用一致、人尽其才,参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和毕业生的具体专业情况,致力于对口分配,以发挥其专长。组织人事部门经常深入基层检查大中专毕业生的使用情况,发现使用不当时,及时调整。
  从1950~1987年共安排专科、大学毕业生408人、中专毕业生918人(不含1966~1978年“文化大革命”期间的毕业生)共1326人,分配到行政事业单位78人,文教卫生单位1040人,工交财贸农林水单位137人,乡镇单位71人。
  表10—4 1950~1987年中专、专科、大学(院校)毕业生分配情况一览单位:人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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