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的社会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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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7036
颗粒名称: 解放前的社会救济
分类号: D632
页数: 1
摘要: 但由于利息苛重,如遇灾荒,群众获益少,效果甚微。后又在北门外清修观前设养济院放赈,城内上街办育婴堂收养弃婴。民国18年,国民党南丰县党部成立社会服务处,下设文化、救济等组织。民国19年南丰县救灾赈务分会成立,设委员6人。民国25年,曾在第二、第五、六等区散发寒衣538件。民国26年成立县救济院,设养老、育婴、孤儿、残废、施药5所;收容老人50名,残民35名,婴儿30名,孤儿30名。民国28年,收容抗战期间逃难难民1585人。自民国30~37年除救济院继续办理各项赈济外,还有民间组织的慈善会下设施医、施棺、代葬等社会救济机构。晚清至民国时期,虽偶施贫赈、灾赈,但赈济款项,多被当权者中饱私囊,群众获益聊聊无几。
关键词: 南丰县 救灾赈务 社会救济

内容

多系有名无实。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设社会救济机构义仓、兑仓等以积谷防饥、储粮备荒;同治年间(1862——874),在县城设丰储仓、便民仓、社仓、常平仓贮粮以普济贫民,在乡村设有预备仓以救灾度荒。但由于利息苛重,如遇灾荒,群众获益少,效果甚微。后又在北门外清修观前设养济院放赈,城内上街(后移建南门城下)办育婴堂收养弃婴。
  民国18年(1929),国民党南丰县党部成立社会服务处,下设文化、救济等组织。民国19年南丰县救灾赈务分会成立,设委员6人。民国25年,曾在第二、第五、六等区散发寒衣538件。民国26年成立县救济院,设养老、育婴、孤儿、残废、施药5所;收容老人50名,残民35名,婴儿30名,孤儿30名。民国28年,收容抗战期间逃难难民1585人。并投资3万元,兴办难民工厂,吸收难民651人入厂做工,产品有毛巾、袜、毯、肥皂、香烟等。民国29年,分别在县城东门、南门难民收容所收容难民2480人,发放救济款728.86元(法币)。救济院收容难民188人,全年总经费支出2371.50元。自民国30~37年除救济院继续办理各项赈济外,还有民间组织的慈善会下设施医、施棺、代葬等社会救济机构。
  晚清至民国时期,虽偶施贫赈、灾赈,但赈济款项,多被当权者中饱私囊,群众获益聊聊无几。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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