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分配与查田运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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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978
颗粒名称: 土地分配与查田运动
分类号: D693
页数: 2
摘要: 1930年1月,三溪、南堡、大员、礤头、庙前、寨俚、陈坑等革命根据地开始分配土地,将所没收的地主土地和其它土地一道统一按人口平均分配。1930年4月,全县第一次党代会讨论了土地分配问题;不久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专门设土地部,区、乡设土地委员,具体负责有关分配土地的工作。1931年春,洽村、白舍2区各乡,普遍开展分田运动;随后,傅坊、芦坑、康都、樟坊、杭山等地也进行土地分配。对于森林、矿山,由苏维埃政府统一管理。分配土地后,平均每人分得土地7担谷田,最多的是鄱阳乡,平均每人分得土地3亩。1931年7月21~24日,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召开南丰、广昌等北线9县区以上苏维埃工作人员查田运动大会,部署开展大规模的查田运动。
关键词: 南丰县 土地分配 查田运动

内容

1930年1月,三溪、南堡、大员、礤头、庙前、寨俚、陈坑等革命根据地开始分配土地,将所没收的地主土地和其它土地一道统一按人口平均分配。1930年4月,全县第一次党代会讨论了土地分配问题;不久县苏维埃政府成立,专门设土地部,区、乡设土地委员,具体负责有关分配土地的工作。1931年春,洽村、白舍2区各乡,普遍开展分田运动;随后,傅坊、芦坑、康都、樟坊、杭山等地也进行土地分配。分配土地的方法:没收地主豪绅及反革命派的土地,祠堂、庙宇的土地;将土地、山林按好坏搭匀与远近搭配,照全乡人口(不论男女老少)平均分配;对富农原有的土地,以抽多补少、抽肥补瘦的办法加以调整;红军士兵也分得土地,工人如愿意分田的也可分得1份;雇农、贫农、红军士兵有分好田的优先权。对于森林、矿山,由苏维埃政府统一管理。分配土地后,平均每人分得土地7担谷田(3担或4担为1亩),最多的是鄱阳乡,平均每人分得土地3亩。
  1931年7月21~24日,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召开南丰、广昌等北线9县区以上苏维埃工作人员查田运动大会,部署开展大规模的查田运动。9月,洽村区开始查田,先以乡为单位,成立查田委员会;贯彻执行以工人为领导,依靠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消灭地主的阶级政策,开展查田、查阶级,查出一批冒充中农的地主、富农;纠正以往分田中中农被错划为富农及土地分配不当的错误,同时整顿与健全各地贫农团的组织,对混入苏维埃政权组织中的阶级异己分子、坏分子及反革命分子,也进行了清理。随后,全县各区乡也都开展查田运动。经过查田运动,进一步地解决了农民土地问题,打击了反革命,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巩固了工农政权。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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