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常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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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964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常务会议
分类号: D63
页数: 2
摘要: 1980年12月,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并定期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政府所属委、办、局的工作汇报,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审定全县有关政治、人事、经济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根据《地方组织法》三章四十三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关键词: 南丰县 会议选举 常务会议

内容

1980年12月,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在县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期间共召开常委会议59次。会议先后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中国共产党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的指示》等文件,研究人大常委会机关建设,制订《南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南丰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办法》、《南丰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暂行办法》等。并定期听取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和政府所属委、办、局的工作汇报,认真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开展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审定全县有关政治、人事、经济等方面的重大事项。
  1980年12月,县八届人大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后,始设主任会议。根据《地方组织法》三章四十三条规定,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组成主任会议。主任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第八、九、十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共召开主任会议69次。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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