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县人大会议于1987年7月16~18日召开。代表总数163人。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查及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1986年县计划执行情况和1987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6年县财政决算和1987年县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并选出省人大代表3名。通过大会秘书处关于会议代表提出的99件议案和批评、建议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第二次县人大会议于1988年1月14~16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181名(十届二次会议前夕,根据江西省选举委员会通知精神,增补18名代表)。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1987年县计划执行情况和1988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7年县财政决算和1988年县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依法治县活动的决定;通过大会秘书处关于会议代表提出的46件议案和批评、建议的处理意见的报告。
第三次县人大会议于1989年4月13~15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1私人。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审查和批准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1988年县计划执行情况和1989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8年县财政决算和1989年县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依法治县的报告及关于打好农业开发总体战的报告;通过大会秘书处关于会议代表提出的60件议案和批评、建议的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期间,洽湾、东坪乡戈寿生等10名代表联名提出关于维护琴城镇建设总体规划,拆除超越规划线建筑物的议案”。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决定,列入大会议程,经代表大会全体代表通过,作出了“关于维护县城建设总体规划,限期拆除违章建筑的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