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县人大会议于1984年4月27~29日召开。代表总数244人,其中农民代表126人,工人代表10人,解放军代表6人,干部代表84人,知识分子代表18人。代表中,党员81人,妇女48人,青年60人。大会主要议程:听取与审议政府工作报告、1983年县国民经济计划执行情况与1984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1983年县财政决算与1984年县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上述各项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县九届人大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县长、副县长和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制定与通过《关于议案的若干暂行规定》,并根据这一规定审理代表议案43件,各个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和要求114件。
第二次县人大会议于1985年3月26~27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48人(县九届人大代表总数244名,后终止代表资格4名。补选代表8名,使代表总数增至248名)。大会主要议程:听取与审议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1984年县计划执行情况和1985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4年县财政决算和1985年县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通过上述各项报告的决议;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74件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审查报告。
第三次县人大会议于1986年5月21~23日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242名。大会主要议程:听取和审议、审查和批准全县第七个五年计划、1985年县计划执行情况和1986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1985年县财政决算和1986年县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通过上述各项报告的决议;通过议案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提出的137件议案、建议和意见的审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