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县级选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南丰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4022002021000694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县级选举
分类号: D624
页数: 1
摘要: 1954年以前,南丰县人民政府的主要组成人员均由江西省人民政府直接任命。1954年4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精神,开始进行县级选举工作。1954年4月7~12日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邹年芳、副县长龚应生及委员邓冬生等29名。1955年2月22~25日召开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出县长谭声伯、副县长龚应生、胡苏苏及委员刘仁等15名;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齐吉亨。1968年4月9日,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南丰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的职权。
关键词: 南丰县 县级选举 人民代表

内容

1954年以前,南丰县人民政府的主要组成人员均由江西省人民政府直接任命。1954年4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精神,开始进行县级选举工作。
  1954年4月7~12日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邹年芳、副县长龚应生及委员邓冬生等29名。1955年2月22~25日召开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出县长谭声伯、副县长龚应生、胡苏苏及委员刘仁等15名;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齐吉亨。
  1956年12月21~26日召开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谭声伯、副县长龚应生、邱美孙及委员王荣生等19名。
  1958年5月4~8日召开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周德鑫、副县长邱美孙、胡苏苏及委员王印奎等21名;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齐吉亨。
  1961年2月2~4日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周德鑫、副县长邱美孙、薄玉生、赵志泉及委员万贤伯等21名;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曾发元。1962年12月25~28日召开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因县长周德鑫病故,按照法律程序补选刘国治为县长;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曾发元、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秉祥。
  1963年10月25~28日召开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刘国治、副县长邱美孙、薄玉生、赵志泉及委员王长海等21名;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曾发元。
  1965年12月14~16日召开县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刘国治、副县长邱美孙、薄玉生、赵志泉及委员王长海等25名;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曾发元。
  1967年2月,南丰县人民委员会受冲击陷于瘫痪。1968年4月9日,经江西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成立南丰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县委、县人民委员会的职权。谭阳辉任县革命委员会主任,冯振国(军代表)、石振宗(干部)、王连芳(农民)任副主任,后陆续增补李信(军代表)、杜润芝干干部)、何传春(干部)、周彬(军代表)、何英腾(干部)、李耀南(干部)、薛斗(干部)为县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180年12月7~10日召开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李耀南及副县长甘道富、饶志泉、何重九、颜超华;选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美孙及副主任董庆勋;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赵水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银根。
  1984年4月27~29日召开的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谢允森及副县长饶志泉、何小麟、柯建中、邱敬尧;选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美孙及副主任颜超华、孔广生、董庆勋;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文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银根。
  1987年7月16~18日召开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谢允森及副县长饶志泉、邱敬尧、柯建中、周琪(女);选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邱美孙及副主任颜超华、饶明道;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文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余银根。
  1990年4月12~14日召开县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谢允森及副县长宗吉生、周琪(女)、艾祥珍、叶建青、徐永泉;选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二仂及副主任饶志泉、邱敬尧、饶明道;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文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光球。
  1993年1月8~10日召开县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出县长孙谦及副县长宗吉生、艾祥珍、叶建青、徐永泉、陈云斐;选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谢二仂及副主任饶绍泉、饶志泉、邱敬尧、饶明道;选出江西省第八届人大代表孙谦、刘德谷、周嫦云、谢二仂;并选出县人民法院院长曹德发、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光球。

知识出处

南丰县志

《南丰县志》

出版者: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南丰县志

阅读